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江南CBD片区地块四周边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3〕198号
日期:2023-11-13 17:23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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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审批福州市江南CBD片区地块四周边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市建[2023]82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缓解交通拥堵,完善片区路网建设,带动周边地块开发,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市江南CBD片区地块四周边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设,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江南CBD片区地块四周边配套道路工程(项目代码:2110-350100-04-01-345398)

  二、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仓山区盖山镇,浦C路起于规划纵三路延伸段,止于规划金浦路;浦D路起于浦C路,止于规划金浦路。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浦C路道路长780米,规划红线宽度31米,在CK0+224处新建1座桥梁;浦D路道路长400米,规划红线宽度18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电气照明、配套管线、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9805.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466.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12.97万元(含建设用地费867.89万元),预备费425.5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0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省相关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并结合评估报告和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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