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银与沈海连接线桥下景观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福银与沈海连接线桥下景观改造工程(施工) 已由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侯发改审批[2020]77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招标人为 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闽侯县祥谦互通东侧,东南大道与林森大道交汇处的G70福银高速沿线桥下空间
2.2. 工程建设规模:
该项目涉及景观改造场地整理面积为2579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车行道硬化、水泥面划线车位21328平方米、绿化4468平方米、种植土方12898立方米、景观给排水1项、景观电气及弱电系统1项、景观配套设施1项,项目匡算总投资约763万元,发包价为5578608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范围包括福银与沈海连接线桥下景观改造工程等全部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包括绿化种植与养护工程、市政工程、路灯工程、给排水工程及配套公厕、岗亭等等施工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控制价为6130338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6130338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90 ,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其他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程等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 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为国内注册设立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未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③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未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且未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④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9-22 09:00:00 至 2020-09-28 17:00:00 通过 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mh.fuebid.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0-10-13 09:30:0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100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保函(含电子保函)形式;④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含电子保函)形式。 。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mh.fuebid.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地址: 闽侯县祥谦镇祥谦路16号 , 邮编: 350112
电子邮件: /
电话: 13859010866 , 传 真: /
联系人: 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3层 , 邮编: 350003
电子邮件: 370063574@qq.com
电话: 0591-87819706 , 传 真: 0591-83577680
联系人: 林工、小郭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mh.fuebid.com/
联系电话: 0591—220636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联系电话: 0591-2206836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 0591—22063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