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代建)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1-03-23 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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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代建)二次招标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MSXMGL 2020-045-1
各受邀请的投标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代建)项目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投资函[2020]2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代建进行邀请招标,选定项目代建单位。
2.工程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代建)二次招标;
2.2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上街村;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校区总建筑面积5287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463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24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综合楼、1栋食堂综合楼、3栋宿舍楼、配套连廊、门卫、地下室,以及室外体育运动设施、道路、广场及硬地、绿化与景观、公用工程等配套设施等。新校区建成后可满足910名学员同时在校学习进修。
本项目投资估算40003.85万元(不含赤塘山遗址保护费用、不含智慧校园信息化建设费用及专用设施设备费和办公家具)。其中工程费用29426.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948.79万元(含建设征地、拆迁费用约5804.96万元),预备费1628.52万元。
2.4代建管理费:依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闽发改法规[2015]613号的相关规定的80%计取代建管理费(建设征地、拆迁费用5804.96万元不纳入取费基数,智慧校园信息化建设费用暂定2000万元纳入取费基数),代建管理费约为514.388万元(包含税费)。最终代建管理费以财审的结算价为取费基数按以上原则计算。
2.5代建管理范围: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代建;
2.6项目建设工期要求:36个月,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开始至项目产权办理交付使用直至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的代建;代建管理期限自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至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建设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起 36个月内完成交付使用,质量缺陷责任期为2年。
2.7项目管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内容和标准为:
3.1投标人应为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有甲级工程咨询、甲级工程设计、甲级工程监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施工总承包一级、房地产开发二级以上等资质之一,或者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或省级国有投资公司;
3.3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招标人查询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应材料);
3.4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因不当的代建行为被设区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被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3.5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等注册执业证书之一,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它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6.各受邀请的投标人,请于2021 年 3月25 日至2021 年 3月 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1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授权委托书(均需原件)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24小时自助区)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办法。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如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应将投标保证金从本企业银行存款账户汇出,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代建项目投标保证金”或“MSXMGL 2020-045”或②按榕建筑[2018]154号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保函形式(含银行电子保函)。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壹拾 万元。
9.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19日上午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本项目开标室;
10.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票据(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mh.fuebid.com/)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
项目办公地址:鼓楼区湖东路118号,邮编:350001
电话:83500370  ,传真:/
联系人: 卓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福建水利水电大厦13层),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87537741,传真:0591-87560944
联 系 人:黄女士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联系电话:  0591-2206836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  0591—22063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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