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1年市级旅游专项资金景区直通车运营、旅游景区设施建设提升补助资金及景区品牌建设奖励资金的公示

日期:2021-10-25 17:14 来源: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来源:本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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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景区直通车及旅游景区设施建设提升补助情况

  根据《福州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榕文旅综〔2021〕70号)及《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福州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榕文旅综〔2021〕82号)要求,我局委托福州中恒大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2021年市级旅游专项资金景区直通车运营、旅游景区设施建设提升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示如下:

  (一)景区直通车

  1.福州闽都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补助金额25万元。

  2.福州市长乐区闽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补助金额50万元。

  (二)旅游景区设施建设提升

  1.福清市一都镇人民政府补助金额55万元。其中,东关寨文化旅游区景区提升补助金额15万元,罗汉里红色文化旅游区景区提升补助金额40万元。

  2.福建新东湖投资有限公司补助金额50万元。

  3.易达(福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补助金额19万元。

  4.福建汇雅酒店有限公司补助金额25万元。

  5.福建皇氐洞景区开发有限公司补助金额50万元。

  6.福州市长乐区福旅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补助金额25万元。

  7.福建畲山水景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补助金额25万元。

  8.连江县青甲池会议服务有限公司补助金额50万元。

  二、景区品牌奖励情况

  根据《福州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榕文旅综〔2021〕70号)及《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福州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榕文旅综〔2021〕82号)要求,拟对2021年上半年新评为4A级旅游景区、3A级旅游景区及五星级温泉的旅游企业(单位)予以奖励,具体如下:

  (一)4A级旅游景区创建奖励

  1.永泰欧乐堡海洋世界奖励金额50万元。

  (二)3A级旅游景区创建奖励

  1.福州西湖奖励金额10万元。

  2.屏山公园(镇海楼)奖励金额10万元。

  3.皇帝洞生态旅游景区奖励金额10万元。

  4.永鸿文化旅游城奖励金额10万元。

  5.罗汉里红色旅游景区奖励金额10万元。

  6.凤翔首邑温泉旅游度假村奖励金额10万元。

  7.永阳文化中心奖励金额10万元。

  (三)五星级温泉企业创建奖励

  凤翔首邑温泉旅游度假村奖励金额30万元。

  以上资金补助及奖励情况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5日-11月5日(10个工作日)。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接待处室: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资源开发处;联系电话:0591-83827519;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4号楼428室。

  

  附件:关于对 2021 年度市级专项资金景区直通车、景区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的专项审计报告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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