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竹镇乡村振兴产业园厂房(原福建省国清石业有限公司)

日期:2022-07-05 00:00 来源:专题专栏 浏览量: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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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招租厂房(原福建省国清石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面积22858.11㎡,总建筑面积6530.03㎡,土地用途为工业,除办公及宿舍等必要配套需要外,其余均应用于竹制品加工使用,承租方需承诺项目正式投产后年亩均税收不低于5万元。租期3年,若3年内该厂房土地可进行招拍挂,则承租方需在收到我镇通知后3个月内完成清场工作,租金价定为255000元/年,实际租金以招租拍卖成交价为准;租金按半年缴纳,先付租金后使用;押金为两个月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