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一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告

日期:2023-06-30 19:17 来源:福州市政府办信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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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出让人”)拟于近期以公开方式出让2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实行用地预申请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拟公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见下表)。 

  二、预申请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提出预申请参加竞买,但存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者除外。预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参加预申请方式及截止时间:对上述地块有竞买意向者,应在2023年6月30日至7月10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00向出让人提出用地预申请,并将以下申请文件送达福州市土地矿产管理服务中心(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4座6楼)。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地预申请书》; 

  2.预申请人已签署(盖章)的《福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地预申请协议》; 

  3.预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四、预申请人支付预申请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为: 

  户名全称: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账    号:117050100100011778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开户行行号:309391000118 

  五、出让人对用地预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预申请人按规定缴纳预申请保证金后发布出让公告,组织公开出让活动。    

  六、其他事项 

  1.付款期限:宗地1号地块土地价款按二期(支付比例为50%、50%)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180日内支付。宗地2号地块土地价款按三期(支付比例为50%、30%、20%)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270日、360日内支付。 

  2.交地时间: 宗地1号地块竞得人缴清出让价款后15日内,按照“净地”标准交地。宗地2号地块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且竞得人缴清出让价款后按照“净地”标准交地。 

  3.开工时间:交地后9个月内开工。 

  4.竣工时间:开工后36个月内竣工(建筑高度大于100米项目建设工期,以市建设局核定为准)。 

  5.宗地2号须配建商业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单位回购,回购单价按5597元/平方米确定,由市土地发展中心负责对接协调回购事宜(含回购单位、回购金额、回购面积等相关事宜)。项目总平及建设方案(位置、结构、户型面积及配套设施等)须事先征得回购方书面同意。竞得人须自持除回购部分外的30%计容建筑面积。 

  七、若有符合条件的意向用地者按规定缴纳预申请保证金并签订用地预申请协议,其他意向用地者则无需再参与该地块的预申请活动,待该地块出让公告发布后,可直接按规定报名参与竞买。 

  八、地块详细规划设计条件、预申请书、预申请协议范本可向福州市土地矿产管理服务中心索取,具体的用地预申请办理程序,请意向用地者详细参阅《福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地预申请实施细则》。 

  联系电话:0591—83371665 

  网  址:http://zygh.fuzhou.gov.cn 

  http://fzsggzyjyfwzx.cn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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