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前准备工作检查的通知

日期:2019-07-19 10:11 来源:教育局 来源:本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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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前准备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研究生招生单位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2日至24日举行。按照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要求,教育部将对有关省(市、区)的考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为确保我省2019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有序进行,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我省各有关单位考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制度建设情况。考务工作(包括试卷运送、保管、分发、整理,考试实施等环节)组织、安全保密工作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建设情况,特别是考点保密室监管制度、考场组织制度建设及自命题管理情况。考试安全责任制度及领导包干负责制度落实情况。部门协作联动制度建设情况,包括本地考试环境综合治理特别是违规考研辅导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情况,部门协作快速反应机制和应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建设情况。考试安全监督举报机制建立情况。计算机系统、网络系统和数据安全防护制度建设情况等。

(二)队伍建设情况。涉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及上岗备案情况,考务工作人员遴选、配备、全员培训及考核情况,特别是“新人”培训和相关法律法规、防范高科技作弊技能培训情况。

(三)硬件建设情况。试卷保密室硬件设施配备、达标和运行情况;标准化考点建设情况;考场防范高科技作弊工具配备情况。

(四)警示教育情况按照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视频会议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刑法修正案(九)》《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对考务工作人员、考生进行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等情况。

二、检查形式

本次检查采取报考点(招生单位)自查、省检查组复查、教育部检查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时间安排

2018年12月1日~8日为各报考点、招生单位自查阶段。

12月10日~15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复查验收,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对于发现的问题,各单位须于12月20日前整改完毕。教育部检查组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各报考点、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考前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全面落实教育部和我省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考试安全保密、考试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切实做好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2.各报考点、招生单位要参照附件1、2、3表格内容,于12月8日前完成本地区本单位考前准备自查工作,坚持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并将自查结果形成报告(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于12月10日前报我院普招处。

3.各报考点、招生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就本单位考前准备工作,落实全国考试安全视频会议精神和自查工作情况向检查组做简要汇报(汇报提纲参见附件4)。

 

附件: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保密相关要求落实情况表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前准备工作检查情况表

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试卷保密室检查情况表

4.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前准备工作检查汇报提纲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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