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12-31 17:02 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来源:本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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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20201月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将于14-6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的意见》(教基二〔20167号),现将考试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保密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切实做好试卷(含答题卡、备用卷,下同)接送、分发及保管等安全保密工作,认真落实试卷安全保密措施。各考区试卷保管应使用验收合格的保密室;试卷分发、包装、保管、交接的场所必须进行全程电子监控并录像,实行集体(至少四人)上下班制度。每个考点主考室要配备存放备用试卷的双锁铁皮柜,专人看管,钥匙分别由副主考和考务员负责保管。

试卷不得在考点过夜保管,因特殊情况要在考点过午的,考点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县(市、区)、设区市两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二、规范考务管理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执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考院会〔20189号)和《考试工作手册》的要求,规范考试实施等各项考务管理工作。

1. 严格执行值班和报告制度。试卷启运安全到达、清点无误后立即电话报告。试卷保管期间及考试过程,省、市、县实行24小时值班。各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安排专人在晚上7-10点检查各县级保密室,并将情况反馈给学成处,学成处负责抽查。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每日上午10时前向上一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告,实行零报告制度;若发生异常情况须第一时间上报。

2. 认真组织网上巡视。高中学考必须使用考场电子监控设备进行实时录像;监控录像应保存至成绩正式公布后60个工作日。考点网络管理员应在1231日前完成与省教育考试指挥平台网络联调工作。考点应设置网上巡视监控室,安排专人监控“试卷通道”及各考场考试情况(每人负责2个显示器,每个显示器4个画面)。

3.落实考务培训。考前各设区市要召开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主考及考务负责人培训会议,重点抓好“考试安全、考风考纪、考务管理”三大环节的工作。各考区要做好主考、监考的选聘工作,主考必须由考点学校校长担任,同一考场的监考必须来自不同单位。各考点主考要加强对监考、考务人员的培训,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熟悉各项考务工作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均须培训并挂牌上岗;监考员务必按照《考试工作手册》中考试实施程序的指令规范施考操作。特别强调:

①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外语科目14:15以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②监考清点核对答题卡后装袋但暂不密封,考务员须到考场再一次复核,无误后,考务员与监考一起密封签字。

③主考要明确各个考务员负责回收的考场,考务员在回收答题卡、考点在整理答题卡、县办保密室在回收答题卡时都要再次用手触摸每袋答题卡,检查确认袋内所装的确系答题卡。

4.严肃考场纪律。对违纪作弊的考生,按《考场偶发事件处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做好取证工作,确认违纪或作弊事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填写“违规行为告知书”并将考生联当场发放给考生,将纸质证据粘贴在“违规行为告知书”背面,同时逐级上报。

5.加强考试监督。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结合实际,做好考点(含信息技术学科考试)驻点巡考员的选派工作,实行定人定点巡视检查制度。同时加强网络巡查和机动巡视工作。

三、认真做好外语听力考试工作

1.考前准备工作

今年我省高中学考外语科目听力试题存储介质为光盘(CD格式),考点应配备听力考试所需的播放设备、相应备用设备及不间断电源,要配备不少于2名熟练掌握播音系统使用的管理人员,以及熟悉播放设备运行和维护的技术人员,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听力播音室。考前要对不间断电源做一次充放电试验,保证不间断电源可满负荷运行1小时并有冗余,确保万一停电实现无缝切换。考点要督促外语听力播放人员反复进行播放演练,熟练掌握听力播放的程序和要求,对播放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预演。特别要注意防止个别播放设备所具有记忆功能对听力考试可能带来的干扰和不良影响。

小语种听力考试安排在单独设置的考场,使用便携式播放机播放。

考前,考点要在专业机构指导下,组织人员对所有听力播放设备和备用设备、线路、喇叭、播放音效及相关保障措施等逐一进行检查、测试、运行,将设备调试到最佳状态,做好工作记录。设区市和各考区必须对辖区内每个考点的外语听力播放设备及相关保障措施逐一进行全覆盖、拉网式的细致检查,检查时要派专人到考场实地收听播放效果。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考前,考点须巡查考点、考场周边环境,禁止考场周边停放可能触发自动报警装置的汽车、电动车等。听力播放室要保持安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手机等电子设备一律不准携带入内,播音声源周围不得有噪音干扰和电磁干扰,听力考试内容仅限在考场内播放。

1413:00前,须再次检查考点的播音设备和广播线路,确保各考场达到最佳播音效果;听力播音室管理人员还必须对播音室进行彻底清理

⑤听力播放室须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对听力播放全程进行监控录像。有条件的考点,可进行听力播放全程录音。

2.听力考试工作人员

听力考试期间,考点应配备熟悉播放设备运行和维护的技术人员以及外语教师。播放期间,应由1名副主考和2名英语教师(其他外语科目至少配备1名相应的外语教师)全程监听播音质量和效果,出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置。

听力考试期间,监考员要注意听力播放情况并保持整个考场的安静,原则上不得在考场内走动,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巡考员和其他人员应尽量减少在考场外的走动,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考场。

3.考试实施程序

听力考试严格按照《考试工作手册》中“外语科目考试实施程序”进行操作。特别注意:

①核验试音部分开始句“这是20201月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X语科听力部分,…”中的考试年份和语种是否正确。

②播放过程中,听到“试音到此结束”的提示语时,应立即按“暂停键”暂停播放。不得按“停止键”,不得将听力光盘倒回开头处。

③听力考试开始。从暂停播放处继续播放,听力考试正式开始。

④播放过程中,听到“听力部分到此结束”的提示语时,应立即按“停止键”停止播放,听力部分考试正式结束。

4.其他事项

① 对听力部分考试发生的突发、偶发事件,相关人员应按照外语听力考试偶发事件处理办法(见附件)妥善处理。考点主考应做好记录并第一时间准确上报(上报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影响范围、故障原因、建议处理方案等);其中:涉及延长考试时间的,应于1415:30前形成书面报告报省教育考试院。听力考试突发、偶发事件必须在考生离开考场前妥善处理,防止造成遗留问题。

②外语听力考试结束后20分钟内,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上报听力考试实施情况。

四、严格规范信息技术考试管理

1.数据光盘管理要求。信息技术学科考试数据光盘考前一天15:00安装,在主考(或校领导)、考务及系统管理员三人在场时启封,由系统管理员安装信息技术考试系统;安装完毕,当场将光盘装回原袋密封签名,存放在监控视频下的保密铁柜中,并按要求做好机房的封闭工作。

2.重考设置要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根据考务要求及考试过程的实际情况,严格规范重考的审批,报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后;及时设置重考密码等考务问题。若遇到停电、系统问题等需调整考试场次,请逐级报告省教育考试院,由考试院负责协调卓帆公司给予帮助处理。

五、加强诚信考试教育,抓好网上舆情监控

各与考学校应在考试前统一组织考生认真学习“考场规则”与教育部令第33号,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交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存档。学校带队领导及班主任要提醒考生切勿将手机、手表、电子手环等禁带物品带进考场,配合做好考生禁带物品的检查保管工作。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进一步健全网络有害信息监控制度,采取有效手段,安排专人从考前3天至考后1天对互联网涉及高中学考有害信息进行监控,对发现的网络有害信息要按有关要求及时处置,并立即上报我院研宣处。

六、完善考试应急预案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根据本辖区的实际,全面深入研究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定完善考试应急预案,以防范、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七、答题卡及相关报表的报送要求

1.考试结束后,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清点整理、汇总辖区内答题卡箱时,应分科目,按县(市、区)集中装箱并密封签字,填写答题卡交接清单。备用卷(卡)统一回收,随答题卡一起送至评卷点,由评卷点核对并保管。试卷袋清点封装后,保存在县(市、区)保密室60个工作日以上。

2.各考点须将《备用试卷、答题卡启用审批表》《违规考生告知书》、启用备用考场报告等,逐级汇总上报。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考后要汇总《考点评估表》,要对考试实施情况作书面总结并上报。

八、接送卷及考务会议安排

1.接卷安排:202011日上午报到,报到地点:梅园酒店(西湖店,总台电话0591-87825888)。12日接卷。

2.送卷安排:202018日上午,送卷地点:福建师大协和学院学习资源中心,联系人:陈老师13459112785张老师189608676113。送卷人员食宿自理。

3.接送卷要求: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任带队,三人以上(含公安人员),两部车辆,运卷车必须人卷分离。各设区市须检查包装、核对数量后装车密封。

4.考务会议安排:2020111630召开高中学考接卷考务会,地点:省教育考试院附属楼二层视频会议室。

九、考试期间值班电话:

1.考务值班电话:0591-8621570586215703(传真)。

2.卷务值班电话:0591-22995206

3.信息技术考试值班电话:0755-26838734

4.举报监督电话:0591-86215628

 

附件:听力考试偶发事件处理办法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91223

 

 

 

 

 


附件

听力考试偶发事件处理办法

偶发事件

                    处理办法

监考员

考点主考

1.听力考试开始时,听力光盘无声或放音含糊不清

立即通过机动监考员报告主考,并维护考场秩序,安定考生情绪。

立即启用备用听力光盘,并报告考区主任和省教育考试院。如属个别考场问题应检查设备,立即排除故障。如实记录偶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和范围,故障原因及处理结果报省教育考试院,其中有问题的光盘应单独封存,考后送省教育考试院核查。

2.听力考试进行中途,听力光盘无声或放音含糊不清

记录出现问题时的题目序号,立即通过机动监考员报告主考,并维护考场秩序,安定考生情绪。

立即启用备用听力光盘,重新放音时,原则上应从出现问题的前一道题开始播放。及时报告考区主任和省教育考试院,申请顺延考试结束时间。如属个别考场问题,立即查清故障原因并排除,稳定考生情绪,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该考场重新播放,并顺延考试结束时间。

3.听力考试期间设备出现故障

立即通过机动监考员报告主考,并维护考场秩序,安定考生情绪。

考点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使用备用设备,仍解决不了问题,立即报告考区主任,调派广电系统等后备力量增援。因此所耽误时间按实补足,但不超过30分钟。

4.听力考试出现问题,短时间解决不了

立即通过机动监考员报告主考,并维护考场秩序,安定考生情绪,做好有关的说明与指导。

经报告考区主任同意,立即组织进行外语科目笔试部分的考试,在此期间内积极解决问题,在笔试部分考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听力部分的考试,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告并申请顺延考试结束时间。

5.听力考试期间考生做其他部分的试题

立即制止;按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处理,如实填写“考生违规行为告知书”。

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报省教育考试院。

1.如有启用备用听力光盘,必须填写“备用卷(答题卡)启用审批表”。

2.如有申请延长考试时间,应于1415:30前形成书面报告报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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