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福州市中学高级、市属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称评审业务考核的通知

日期:2022-04-12 17:54 来源:教育局
| | | |
 

各县(市)区教育局、有关省、市属中小学、幼儿园(单位):

根据2021年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要求,现将福州市申报参评中学高级教师职称,以及省、市属中小学(幼儿园)申报参评一级教师职称业务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县(市)区教育局、有关省、市属学校(单位)将下列事项及时告知申报参评人员。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416日(星期六)、417日(星期日)

地点:福州屏东中学(福州市鼓楼区屏东路39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业务考核内容为片段教学(10分钟)、教材解读与设计说明(5分钟)、信息技术能力演示(5分钟)。

(二)业务考核满分100分,其中片段教学50分,教材解读与设计说明40分,信息技术能力演示10分。乡村学校、特教学校教师合格成绩为60分,城镇教师、教研人员合格成绩为70分。

(三)不具备晋升中级(一级)职称教育教学能力考试有效合格证的人员还须增加教育教学知识测试,测试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

(四)参考人员须从 “希沃白板”、“鸿合白板”或者“101教育PPT”中自选一款软件进行信息技术能力演示考核,填写《2021年福州市中学高级、市属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称评审业务考核信息技术能力演示自选软件情况汇总表》(附件1),县(市)区教育局,省、市属学校(单位)负责汇总并加盖单位公章后,413日前将汇总表扫描件及Excel电子版发至邮箱:24035685@qq.com

三、考核学科安排

时间

地点

学段学科

考核对象

416

(星期六)

福州屏东中学

中学英语、日语、物理、化学、生物(均含实验)、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劳技、心理

小学英语、道德与法治、信息技术、体育、音乐、美术、科学、心理

特教、幼教学科

参评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以及省、市属中小学、幼儿园(单位)参评一级教师职称的教师

417

(星期日)

福州屏东中学

中学语文、数学、政治、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

小学语文、数学

四、考核教材范围(由纪检监察人员随机抽选确定)

以《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2021年福州市评中小学(幼儿园)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业务考核的预通知》(网址:http://jyj.fuzhou.gov.cn/zwgk/tzgg_47610/202201/t20220121_4296725.htm)中的业务考核教材范围为准。

五、参考人员须知

(一)考前防疫要求。自考前14天起进行每日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监测,做好考核工作途中健康防护。若考前14天内有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等症状,应及时就诊,排除新冠肺炎(两次核酸检测阴性,间隔24小时)和其他传染病后方可参加。属下列情形的参考人员不得参加考核工作:1.凡抵(返)榕须进行集中医学观察、居家医学观察的,至开考前健康管理措施未期满的一律不得参加本次考核;2.“八闽健康码”为非绿码的所有人员;3.对于“有高中风险地区或所在城市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参考人员”或“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参考人员”,如至开考前健康管理措施未期满,一律不得参加本次考核。

(二)考中防疫要求。参考人员考试当天须佩戴口罩,出示“八闽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不带*号)及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入考场,同时提交本人签字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不合格(≥37.3℃)的应在指定临时观察点适当休息后进行复检,复检体温低于37.3℃的方可进入考场。复检体温仍不合格的,由现场医务小组判定是否可以参加考试。参考人员待考时应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工作安排,不随意走动,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面试时无需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参考人员应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三)参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参加业务考核,上午8:00进场完毕,进场后主动配合工作人员上交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8:30前到指定的抽签室集中签到,并将本人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方由监考人员核实身份。现场抽签决定业务考核顺序,未在指定时间到达抽签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业务考核资格。

(四)参考人员开考后每隔15分钟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入备考室。备考时间为一个小时,参考人员根据考核内容进行准备,自行分配备考时间,编写的教案不纳入评分。

(五)考核时,参考人员首先进入面试室进行片段教学、教材解读与设计说明,然后进入信息技术能力考室进行信息技术能力演示。不具备晋升中级(一级)职称教育教学能力考试有效合格证的人员最后还须进入测试室进行教育教学知识测试。

(六)参考人员只能携带指定空白的学生用书作为考试教材(中小学体育、幼教、特殊教育学科考试教材由福州市教育局提供),自带的教材中不得有与教学相关的注记。不得将手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通讯工具、教学参考资料等物品带入考室,不得有夹带、传递、抄袭等考场违纪行为。考核时不得泄露本人姓名、工作单位等。参考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擅自离开考区,视为自动放弃业务考核资格。严重违反考场纪律的取消业务考核资格,并按照《福州市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七)根据抽签顺序,部分参考人员将会安排在下午进行考核,请事先自备干粮。

六、其他事项

(一)福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查询系统已正式上线,请有关人员及时登录系统(网址:http://kq.fzedu.gov.cn:8008/zc/)查询个人职称评审进程。

(二)福州市组织派出的援疆、援藏、援宁支教教师,在支教期间参加福州市组织的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评审时,免于参加当年职称评审业务考核。

附件:

1.2021年福州市中学高级、市属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称评审业务考核信息技术能力演示自选软件情况汇总表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412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