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6年度福州市行业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日期:2016-11-02 00:00 来源:本网 浏览量: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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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Z00113-1000-2016-00069*@*榕人社劳〔2016〕30号*@*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11-02*@*关于发布2016年度福州市行业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企业工资分配的调节作用,指导劳动力市场供需双方依照市场价值规律合理确定工资水平,根据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企业人工成本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1260号)要求,我局在2015年薪酬试调查有关数据基础上,结合我市人力资源市场部分工种(职位)工资价位的抽样调查,经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汇总和修正,形成2016年我市人力资源市场较为通用的部分职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是政府向社会公布的一种劳动力工资价格信息,主要反映劳动力市场职位(工种)以及企业各类人员的工资水平,只有指导服务性,不具有行政指令性,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考使用。

  二、本次发布的工资指导价位按照国民经济17大行业发布,共涉及464个职位(工种)和67个技术等级工种,包括高位数、中位数、低位数三个档次,具有不同的指导作用。工资指导价位的高位数一般适用于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中位数适用于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低位数适用于经济效益差的企业。

  三、企业应把工资指导价位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根据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信息,合理确定并调整内部职位(工种)的工资标准。企业应结合我市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和人工成本水平及本企业实际情况,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企业工资水平或增长幅度,确保职工工资水平随企业经济效益提高得到适度增长,保持和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附件:1、《2016年度福州市行业部分工种(职位)工资指导价位》

  2、《2016度福州市行业部分技术工种(职位)工资指导价位》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1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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