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基本情况简述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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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聘人员应具备: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4.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
5.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6.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7.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二)资历和年龄截止日期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通过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http://zp.fjkl.gov.cn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提交的个人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个人信息填报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审核通过后已缴交报名费且未参加笔试、面试的,不再退还报名费。
(三)加分审核
1.审核时间:2016
2.审核地点:
3.审核要求:
(四)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2.下载准考证:报考者请及时登录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再退还报名费。
3.资格复审: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佐证岗位条件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可登陆学校网页查询)。
(五)考试办法
1.考试时间、地点
2.笔试要求
3.面试形式
教师岗位采取面试(
4.成绩计算和拟聘人选
拟聘人选因故自行放弃拟聘用资格的,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用人需要,议定是否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底顺延递补。
(六)成绩查询与公布
(七)体检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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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3.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自动放弃的,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用人需要,议定是否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底顺延递补。
(八)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根据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学校网站公示,
(九)聘用手续办理
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核准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①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②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③审档不合格的;④未在学校指定的时间内报到的;⑤与原单位有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聘用人员还须参加暑期岗前培训。聘用教师人员在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三、咨询和监督
(一)联系人: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周老师、邱老师,
(二)监督电话: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室0591-23510115。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