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422-3000-2018-0000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委会
  • 成文日期:2018-07-02
  • 标    题: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名城委综〔2018〕6号
  • 发布日期:2018-07-04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榕名城委综〔2018〕6号
来源: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 时间:2018-07-04 10:07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委领导、各处室: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8﹞1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制定了《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给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2日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工作发展,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8﹞125号)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8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中心工作,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强化解读、回应关切,注重时效、优化服务,完善机制、规范管理,促进我委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与实效不断提升。

  二、主要内容

  (一)聚焦中心,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围绕建设法治机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机关工作做到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委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讨论决定的事项、制定的政策等,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二是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三是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调整并及时落实权责清单网上公开要求,除涉密事项外,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将权责清单纳入我委政务公开清单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四是进一步推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根据相关要求,在相应的网站上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一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推动我委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完善预决算公开操作规范,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统计和考核工作机制。二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8〕99号),以社会关注度高的名城保护利用重大建设项目为重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突出做好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等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8〕98号),进一步做好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名录、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福州市历史建筑普查成果等文化遗产保护信息公开工作。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3.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一是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有机统一,聚焦深化历史文化传承、名城保护利用等重要工作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二是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委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每年至少1 次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采访、发布新闻通稿等方式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和政策意图。三是落实政策解读制度。制定和完善政策解读制度, 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公布的“三同步”工作要求。四是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牵头出台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时,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

  4.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一是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注重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二是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积极稳妥做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等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三是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实时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自查,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二)协同发力,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一是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7〕59号),配合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创新服务万式,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完善门户网站反馈机制。构建完善门户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安排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 在2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确保100%及时回复。

  2.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配合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过程代办制。

  3.优化审批办事服务。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三)融合发展,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一是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 (闽政办(2017)65 号) ,强化责任管理,依托“中国福州”政府网站,不断提高门户网站等的管理服务水平。加强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二是配合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根据市数字办工作部署,做好我委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领域、行业、部门、主题、服务”等多维度的数据主题分类整理相关政务数据集体,依法依规加快开放相关数据。

  2.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一是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探索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平台,充分发挥其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二是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杜绝发布与我委职责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

  (四)夯实基础,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要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二是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直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3.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2018 年12 月底前编制完成我委政务公开清单,清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2019 年1 月底前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务公开清单。

  三、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巩固和完善委党组领导、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挥的领导机制,加强工作部署、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研计具体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有重点、多角度、全方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各处室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按照“谁负责、谁承办、谁公开”的原则,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督导检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一线干部考核范畴,由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日常一线干部考察工作小组牵头政务公开的督导检查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政务公开工作好经验、好做法,严肃追究责任落实政务公开不力的相关人员,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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