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422-3000-2020-0000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委会
  • 成文日期:2020-07-28
  • 标    题: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名城委办〔2020〕13号
  • 发布日期:2020-07-30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榕名城委办〔2020〕13号
来源:名城委 时间:2020-07-30 22:50

  为切实做好我委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经研究制定《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给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28日

  

附件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委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深入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精神,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结合我委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年度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全力推进政务公开,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努力营造有利于名城保护利用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积极在我市加快建设有福之州、幸福之城中发挥最大作用。

  二、主要内容

  (一)解读重要政策,增强解读回应效果。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起草政策时,同步考虑和安排解读工作,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应全面、准确地讲清楚文件的出台背景、重点内容、特色两点、落实措施等。

  (二)推进重要决策、重要部署执行情况公开。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及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工作情况,推进政策信息公开透明,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权责清单优化和公开工作,并将权责清单纳入我委政务公开清单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便于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三)加强舆情研判,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积极稳妥地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相关改革措施和政策文件等热点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准确把握社会情绪。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加强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可能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主动性、针对性,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

  (四)强化名城保护工作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进一步做好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福州市历史建筑普查成果、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名录等信息公开工作。注重运用新兴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进一步推动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所有办事指南通过市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统一发布。办事指南要素包括: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实施机构、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结果名称、结果样本、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形式、审查标准、通办范围、预约办理、网上支付、办理流程、物流快递、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要素。

  (六)细化财政信息公开。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根据当年市财政统一要求,及时主动做好我委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开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优化政府网站,发展政务新媒体。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强化网站管理,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等重要载体作用,充分利用微信、APP等新媒体,扩大政策传播范围。根据工作需要办好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内容保障、信息联动、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

  (八)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相关宣传解读工作,加强对全委干部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不断优化提升公开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保障公众依法形式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保障措施和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结合委人员调整等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方面作用,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同时加强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要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资料进行整理、及时归档,建立工作台账。

  (二)完善公开制度。

  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公开的范围、方式和职责,特别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前的分类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度,将保密审查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前置条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的时限要求与报送机制,促进政务公开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三)强化监督检查。

  将政务公开纳入2020年日常一线干部考核、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考核范畴,定期检查、考核评议,以强化推进工作落实。对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落实不到位的处室、干部,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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