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完成普查做到应保尽保
时间:2020-08-13 18:03

  海峡都市报 2020-07-15 记者 石磊磊

  福州出台意见加强老建筑保护,避免建设性破坏;未进行普查甄别,不得征收。

  

  位于湖东路的森林工业局大楼,有着六十多年历史

  

  “森林工业局大楼”屋顶两侧的山花,用五星、祥云、白鸽等浮雕进行装饰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名城委获悉,福州市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有保留价值老建筑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保护意见”),列出多条措施,杜绝旧城改造过程中对老建筑的破坏行为。

  福州市还明确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应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全域范围内历史建筑普查确定工作,辖区范围内有保留价值的老建筑,要做到应保尽保。

  留存50年以上的老建筑要普查甄别

  位于湖东路的“森林工业局大楼”,有着60多年历史,是一栋三层青砖楼,屋面是中式风格。保护修缮这栋建筑的造价,高于拆除仿建方案。为了保护它的风貌,鼓楼区相关部门还是选择了修缮方案。从2016年到2018年,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完成了大楼的外立面修复、管网改造、内部装修、安装电梯等施工。市民经过时,可以欣赏到斗拱、雀替、脊兽等古建元素,了解建筑历史。

  相关单位则可以将它作为办公场所,活化利用。

  昨日出台的“保护意见”,对“森林工业局大楼”这类的老建筑有着明确规定,要求各县(市)区在旧城改造时,要对留存的50年以上建筑进行普查甄别,符合条件的应按程序公布为历史建筑,并予以保护。未进行普查甄别工作的,不得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在旧城改造、项目建

  设过程中,对老建筑要进行主动甄别认定、主动保护,坚决避免出现建设性破坏现象。发现有保留价值老建筑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由当地历史建筑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化(文物)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实,落实保护措施。对单位及个人申报、推荐有保留价值老建筑,或提供有关保护线索的,也应按程序进行核实保护。

  建立濒危名录确保不倒不塌不漏

  文史专家表示,老建筑承载着不可再生的历史信息,具有特定的历史价值,其涵盖了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年代久远的有保留价值建筑。

  2016年,国务院发文要求,各地要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所有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福州市此次出台的“保护意见”中,也列出了时间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应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全域范围内历史建筑普查确定工作,同时组织专门力量对省住建厅反馈的历史建筑普查线索进行复核,做到应查尽查,全面摸清区域范围内老建筑类型、数量、分布、质量和保护状况等情况,进行详细造册登记。”

  采访的最后,福州市名城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针对辖区内面临倒塌、消失风险的有保留价值老建筑,福州市相关部门还将建立“濒危名录”,及时进行抢救性修缮维护,确保不倒不塌不漏。

来源:名城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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