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福州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时间:2024-02-29 15:31

  为加强福州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领域的指导把关作用,拟成立福州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专家库,现公开征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专家。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福州市范围内从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相关(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风貌区建筑群、传统村落、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古树名木等历史文化遗产)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范围:城乡规划、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文化遗产保护、景观园林、工程检测鉴定等。

  二、专家职责

  专家应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促进我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参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政策、技术文件的编制和评审;

  (二)参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规划、保护修缮及活化利用等方面的专家评审工作;

  (三)参与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历史文化相关方案审查的专家评审工作;

  (四)参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有关学术交流、宣传培训等工作;

  (五)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热爱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

  (二)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领域有较高的理论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发展动态等;    

  (三)身体健康,年龄70周岁以下(顾问专家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应能保证承担专家相关职责工作),能够胜任并积极参加各种咨询、评审、会议交流、调研指导等活动;

  (四)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领域相关工作5年以上。

  四、申报材料

  (一)《福州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专家推荐表》(若单位推荐,需由推荐单位同步出具《推荐专家汇总表》);

  (二)身份证、个人学历证书、职称证书;

  (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均扫描为电子文档发送邮箱并准备原件待查。

  五、申报程序

  (一)报名申请:符合以上推荐条件的,由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等方式按要求提交申请。

  (二)集中审核:我委组织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核查,并根据其主持或参与保护项目、标准规范、科研课题等工作及获奖情况进行择优确认。

  (三)网上公示:经确认的专家库名单将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审定公布:公示无异议的名单,经审定后向社会正式公布。

  六、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可推荐3名人选,甲级资质单位可推荐5名人选。

  (二)推荐单位应做好组织,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三)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3月31日。

  联系人:黄舒婷13607503927,林治18250186386

  电子邮箱:fzsmcw10@163.com。

  附件:1.福州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专家推荐表                                 

     2.推荐专家汇总表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29日    

来源:名城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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