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4-01-29 11:00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加强法治建设保障,完善法治建设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并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依法治理

  (一)夯实法治建设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同委中心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坚持推进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扎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委主要领导通过党组会议、委务会议、专题会议、办公会议,听取依法行政相关工作汇报,并研究部署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等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成立委“八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依法治理工作机制。

  (二)履行重大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法规制度,履行重大事项决策前期调研、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结果公开等程序。委行政机关负责人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和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三)开展年终述法工作。委主要领导在年度考核总结中对依法履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推动年轻干部接受法治教育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提出推进全委法治建设工作计划,不断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职责,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深化法治思想教育。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深度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动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用法制度,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宣贯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重点,以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为抓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干部教育体系。引领全委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辅导读本,举办领导班子“学习二十大 建功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章程》专题和主要领导“弘扬宪法精神 依法保护名城”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署扫黑除恶承诺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专题学习,开展提升依法行政服务能力《福州市行政服务条例》现场教学活动;组织落实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法律知识网络培训和统一任前考试。

  (五)落实普法责任制。全年制定并发布普法责任清单,常态化开展“法律七进”普法活动,深入社区、乡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福州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消防安全等法律知识;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展示活动,策划实施“依法保护古厝 赓续文脉传承”《我执法?我普法》全媒体普法直播节目,网络流量达11.85万人次;建立福州市名城委“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支队,制定《关于开展“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服务的工作意见》,持续推进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融入业务工作精准开展普法服务,广泛发动基层管理单位、群众共同营造依法保护、合法经营、永续传承的名城保护法治氛围。

  二、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机构职能

  (六)依法梳理权责事项。对照市直主管部门权责事项清单和通用目录中涉及本级的事项,进一步推进权责清单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报送《关于进一步做好权责清单规范调整工作的函》,在原有19项权责事项基础上,拟新增2项行政处罚,职责划转删除1项其他权责事项,拟新增6项其他权责事项,共计26项权责事项,依程序报送审批。

  (七)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跟踪历史建筑保护相关审批事项改革进展,进一步规范审批职权范围和实施层级。按要求授权派驻行政服务中心审批人员,做好省级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准备工作,配合改革相关市直部门梳理审批环节、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效能建设。完善“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根据市审改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应用水平的通知》对照省市指标,摸排我委监管主项和子项,持续落实已认领行政执法事项,完成闽政通办公APP移动终端监管程序应用,实现监管行为主项覆盖率为100%。

  (八)加强审查清理工作。根据《福州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在国有保护建筑设立民办展示馆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性文件修改、合法性审核、主动公开、备案工作;按时开展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涉及民营经济和市场公平竞争法规等专项清理工作,及时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入库、发布;根据《福州市法律顾问制度实施细则》要求,安排公职律师岗位招录、遴选、聘任计划,选聘常年法律顾问,健全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参与机制,为名城保护工作中的风险防范、规范管理、化解矛盾提供专业法律服务。2023年法律顾问出具法律审核意见40份,答复咨询意见8份,开展法律培训1场,参加制度拟定等相关会议6场次,办理撤销决定纠纷行政诉讼案件1件。

  (九)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完备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制定本单位《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及其配套流程图、审批单、清单表,并对内部具有执法职权的处室、法制审核机构、信息公开审批机构、设备等资产管理部门、效能考核机构进行分工协作;成立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小组,明确其工作程序及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查审分离”原则。二是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及时落实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注册、激活、设备采购、信息统计任务,依法对照新施行地方性法规梳理并报送调整权责事项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报告,对接省级行政执法事项及裁量权基准,梳理行政执法违法情形,协调跨部门新增许可事项改革联动执法事宜,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十)完善调处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健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明确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任务,依据《信访工作条例》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持续畅通群众诉求表达通道,全年办理信访件6件,受理12345诉求件24份,满意率为100%;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关心关切,妥善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督办工作18件,落实本单位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9份,为名城保护领域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促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服务保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赴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展本单位诉讼案件旁听庭审活动,通过以庭代训,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十一)提升应急处突能力。我委积极响应数字峰会重大活动安保维稳工作,组织开展“学习雷锋精神 迎接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峰会期间现场秩序;及时更新完善公共安全应急预案,会同三坊七巷公司开展了消防应急演练,提升全体干部应急处置能力。优化提升《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反恐维稳工作应急预案》,完善联防联勤机制,推动共同维护国家安全。持续推进落实《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结构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在重要时点节点分组分批开展街区、片区及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安全抽查检查,依职责配合所在地政府鼓楼区文旅局等部门,在春节、五一节、国庆节前夕落实联合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不断压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三、主要成效和存在问题

  2023年,我委高度重视年轻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锤炼政治素质,提升履职能力”2023年干部法治教育专题活动,通过每天在线推送“法治名城”建设相关法条内容,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举办专场执法证资格考试摸底、模拟测试,以学促用、以考促学,锤炼干部政治定力、专业能力、综合实力。与此同时,我委作为福州市行政执法主体单位,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运用融合媒体网络技术,加大社会普法宣传力度,通过在连江“三落厝”开展现场精准普法直播活动,推进了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的深度融合,开辟了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方式,增强了群众参与感、体验感,大力提升了名城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社会面普法力度,受到广泛好评。

  虽然我委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普法工作广度不够,注重市级执法主体普法的示范作用,有待形成各级保护主体单位执法普法工作上下联动机制。二是行政执法工作推进缓慢,需要根据改革情况进一步理顺执法层级和执法权限,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行政机关执法队伍建设不规范,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

  四、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一)构建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承接历史建筑保护相关行政许可改革事项,按要求推进行政执法数字化建设,明确执法权限、理顺执法层级,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加大跨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协调协作,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

  (二)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委机关正式在编人员参加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委机关80%以上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书。继续强化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的学习,加强行政执法业务的培训,以庭代训、以案释法,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三)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培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持续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干部法治思想教育,深化法治宣传内涵,拓展普法宣传阵地,积极配合司法、宣传部门开展社会面普法活动,进一步扩大名城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晓度,提升名城保护依法治理的社会民众参与度。

来源:名城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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