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2025年,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聚焦主责主业,不断完善法治建设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推行行政执法制度,提升为民服务效能,扎实推进福州历史文化名城依法治理出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我委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依法治理名城保护利用重点、难点、焦点工作,保障经费投入,把“法治名城”建设与其他重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制订印发《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2021-2025)五年法治建设普法工作方案》,编制公布并实施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内容,压实责任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普法宣教,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我委始终高度重视法治思想教育,以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为抓手,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重点,纳入党员、干部教育体系,全年组织专题学法活动4场,安排民法典法律知识分享、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法律知识分享专题讲座2次。认真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联合共建社区举办国家安全进社区、“民法典进企业”“宪法进机关”等“法律七进”活动,将普法宣传与平安建设、文化传承有机融合,发放《名城普法读本》等宣传册超300份;通过市委依法治市办“谁执法谁普法”在线直播节目,在福清市传统村落线上线下同步宣传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制度,解读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规。不断强化干部执法培训,及时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观看司法部行政复议云宣讲课程,年内督促干部通过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2人(领证1人),通过综合法律知识考试2人;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干部在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学法时长,全部达到不少于40学时要求。
(三)完善制度体系,提升精细管理水平
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加强规划编制,组织编制三坊七巷、上下杭、朱紫坊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南公园、梁厝历史建筑群等业态规划并由市政府印发实施;组织编制《福州市第七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及11处历史建筑保护图则(修编版)》。在规范保护行为上,牵头制定《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经市司法局法制审核报市政府审定,牵头编制《福州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负面清单》由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助力提升街区保护利用科学化、规范化;制定实施《福州市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修缮改造设计技术导则(2025修编版)》,为古厝管理者、保护利用实施主体提供技术指导。
(四)严格规范执法,推进依法科学决策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认真梳理名城保护领域监管事项,按照省统一部署,推动全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应用,完成行政执法事项调整、认领;推进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本单位《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现场检查工作2次;结合监管工作实际,优化执法方式,研究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努力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在实处。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在规划编制、规范性文件起草、技术规则制定、执法检查等涉及群众、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履行前期调研、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结果公开等程序。
(五)做好政务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全年注重将依法行政贯穿为民办事全过程,主动靠前服务,持续提升行政审查事项效率。2025年,推动完成古厝修缮设计方案技术审查70处、古厝修缮项目补办工规证技术复核共82处、古厝修缮工程竣工核验69处,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不动产权证215本;年内完成多规合一平台、政务管理平台协同服务等意见会商303件,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六)多元化解风险,提升依法治理效能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健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
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在推动古厝保护利用项目、开展历史建筑认定公布、编制各类规划与技术导则、办理产权登记等业务工作中,夯实常态化风险排查与研判机制,建立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依据《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关心关切,2025年牵头办理各类古厝相关信访、来访、12345诉求件、行政复议及上级交办信访事项累计38件,落实本单位法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9份,切实维护名城保护领域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名城保护普法工作广度、深度不够。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面向社会的普法形式创新不足,互动式、体验式普法活动开展不够;注重市级执法主体普法的示范作用,有待形成各级保护主体单位执法普法工作常态化机制。二是行政执法制度推进缓慢。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欠缺,监管机制不够健全,机关执法力量相对薄弱。三是保护项目依法应急处突能力有待加强。城市更新涉及古厝修缮疑问、个别权益争议、保护政策咨询等问题,亟待进一步完善精细化管理措施,形成源头治理、依法治理、长远治理机制。
三、2026年工作计划
1.强化法治思维能力建设。用好执法资格考试平台,加强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持续强化法治理论学习,不断提升干部队伍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坚持严格依法履职,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程序,规范权力运行,压实法治责任。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机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梳理从政府规章到规范性文件各层次政策文件,加强合法性审查,适时评估实施情况;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监管机制,加大跨部门监管事项沟通协调力度;推进《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细则》颁布实施,运用法治思维破解名城保护工作难题,为持续深化法治福州建设,切实推进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3.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加强法治名城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谋划,加快数字赋能法治治理,着力建好福州文化遗产数字化平台,持续发挥政务新媒体阵地作用,拓展法治宣传渠道,提升名城保护依法治理的社会民众知晓度、参与度,为依法保护传承福州珍贵的历史文化资源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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