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的支持配合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注下,我委紧扣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利用这一工作主线,不断开拓进取,重点工作扎实推进,难点工作不断突破,常规工作创新发展。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2018年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注重加强总体部署,名城保护利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全局中的重要地位日益提升。一是高站位部署谋划名城保护利用工作。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持续高度重视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工作,唐登杰省长亲赴连江温麻历史文化街区调研,肯定街区工作的同时强调要高标准高质量做好保护利用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我市名城保护、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等工作,并赴三坊七巷、冶山、螺洲等历史地段、名镇名村调研,对我市名城保护利用工作进行了统领全局的宏观把握的同时还提出了系列具体指导意见,高站位的推动了我市名城保护利用工作的科学发展,吹响了新时代名城保护利用的号角。二是积极制定系列名城保护利用法规。牵头组织起草的《福州市历史文化街区管理办法》有效借鉴国内先进城市成功做法,进一步明确加强福州本地街区管理的重点领域和主要管理措施;牵头编制《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以期制定出台出具有福州特色的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机制,推进我市历史建筑科学管理、有效保护。三是全力构建我市历史地段保护规划完整体系。注重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洪塘等8处历史地段保护规划通过专家评审,进入报批阶段,以全力构建我市历史地段保护规划完整体系。结合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将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范畴,全面谋划部署名城保护利用;认真开展“城市双修”历史文化延续行动,进一步续文脉、提品质、显特色。
(二)全力推进我市试点工作,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示范作用初步显现。紧紧围绕住建部将我市列为全国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工作契机,根据市政府《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方案》等精神,坚持“规定动作争优秀、自选动作出亮点”,有效落实试点任务:完成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示范项目一期35处;持续完善历史建筑普查,编制完成全市已公布的430处历史建筑定线落图及保护图则;梳理形成五城区第二批历史建筑建议名单50处上报市政府;持续推进抢救性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其中灵响路46-48号已验收,灵响路26-28号、黄启大宅方案设计已完成;完成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机制研究初步成果,出台《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专家咨询规定》,《福州市历史建筑修缮项目管理意见》报审;启动《福州市名城保护管理平台系统(一期)建设》项目建设;编制《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改造设计技术导则》等四个导则;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组织《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专题纪录片》的展播,福州古厝--历史建筑摄影图片展的展出,开设福州市古建筑保护施工技术人员培训班,并不断完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专家库。11月8日住建部在我市举办全国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培训班,370多人前来参训并到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和烟台山历史文化风貌区观摩学习。
(三)积极打造特色历史文化街区,城市文化特色和城市更新发展有机融合上迈出新步伐。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名城保护的科学理念,传承和弘扬福州传统文化,推动城市文化特色与城市更新发展的有机融合,市委市政府注重“寻找老城记忆、传承历史文化、展示古城风韵、塑造福州特色”,战略性部署由各县(市)区分别选择一片能够反映资源禀赋、文化特征、地域特色、文脉传承、文物历史建筑集中的区域,各打造一片特色历史文化街区,形成城市印记。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委会同市规划局、市文物局等相关单位以及各县(市)区积极开展特色文化街区选址,规划方案、建筑的甄别、分类保护及整治等工作。全市15个特色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有序推进,相关街区于2019年春节前后开街。
(四)积极做好“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史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前期准备工作,推动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向纵深推进。一是注重深度挖掘我市海丝文化内涵。按照世遗文本制作要求,结合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对我市海丝遗产点、潜力点进行实地评估后所列清单,开展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进一步开展海丝文化遗产价值研究,根据我市海丝遗产的特色,提炼研究主题,部分课题已开始前期工作;开展海丝申遗评估工作,委托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我市海丝申遗工作进行整体评估,并将经专家评审后的《福州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申报策略研究》上报市政府,为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提供参考;还拟委托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编制《福州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与申遗总体方案》,目前已达成合作共识。二是主动参与联合申遗事务。主动做好与国家文物局、各海丝申遗城市的沟通对接。我市海丝申遗工作获得了国家文物局的认可,成为了新一轮海上丝绸之路保护和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城市联盟(以下简称城市联盟)成员之一。在4月广州召开城市联盟第一次联席会议上,我市作为5个申遗城市代表之一,进行主题发言。三是深化海丝史迹宣传。积极参加2018年中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场城市活动,精心制作以推动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为主题的参展活动展板,增进了与各申遗城市之间的互动和交流,扩大福州海丝文化的影响力。
(五)稳步推进冶山春秋园建设以及三坊七巷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建设,我市历史文化遗产展示工作再添新风采。冶山春秋园建设方面:一是按时完成一期建设。为更充分的展示汉冶城2200年文化内涵,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我委牵头开展冶山春秋园保护修复工程,完成了公园北广场地面提升及北广场两侧和西北入口绿化提升、喜雨轩及剑光亭保护修复、欧冶池栏杆修复、泉山摩崖题刻修复及景观打造等工程,实现了春节期前开放的工作目标。二是做好优化升级工作。在一期建设完成的基础上,基本完成了萨镇冰故居保护修复和唐马球场遗址的考古挖掘等工作。欧冶池南侧停车场建设、公园可施工部分绿化提升以及公园照明工程建设等工程,以及突出重要地段、重要景观节点位置、相关配套设施等的精心布置等同步推进中,以通过利用多种展示手段,多角度展示冶山文化公园的浓厚历史文化。三是做好设计展陈工作。为更好展示冶山的深厚历史底蕴,积极筹备于仁寿堂进行以《冶山史话》为蓝本的冶山春秋园陈展和《忠勇仁寿·萨镇冰》两项布展,并于2019年春节前正式开放。另外,将对唐马球场遗址考古挖掘成果进行展示,目前处于设计阶段。三坊七巷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建设方面:积极承办“榕台缘·坊巷情”闽台艺文大讲坛;配合市台办做好第六届海峡青年节工作,参与并主办了“文化新生 从新体验——闽都文化坊巷寻”等活动,促进了闽都文化的交流传承。
(六)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助力城市建设发展取得新进展。立足我委职责,不断增强主动服务意识,优化办事效率,全力做好名城保护服务城市建设等各项工作。一是主动服务市委市政府各项重点工作。紧密围绕旧屋区改造、水系综合治理、道路工程建设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现场审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出具保护意见,并做好项目指导、跟踪等服务。2018年以来快速处理了277个项目,对所涉及的25处历史建筑群、542处历史建筑及历史建筑普查成果逐一提出审核意见,尤其是积极响应“提升加快三江口建设进度”的号召,承诺并做到从收件到审核、出件,三天内完成,有效服务重点项目推进。二是积极服务名城保护各方力量。通过现场察看、方案审核、技术指导等,主动为街区运营公司、业主单位等名城保护力量提供服务,扎实做好上下杭等历史文化街区、烟台山等历史文化风貌区等历史地段内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一年来完成了修缮设计方案、土地出让、规划方案等的审查,共计80多件,并积极参加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有效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素的保护利用。三是主动对接各县(市)区做好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根据住建部工作部署,完成了我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自查工作;组织福清市一都镇东山村、闽清县梅溪镇樟洋村参加2019年重点扶持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竞争性选拔评审会,经专家评审,均名列前茅,并获得资金补助;组织长乐区梅花镇和永泰白云乡白云村申报第六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不断推进我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与管理。
二、2019年工作思路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多次就做好文化遗产保护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系列新时期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思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会议对文化遗产工作也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这些都为做好新时期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2019年,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会议、市委十一届七次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形势,以更高的站位和标准,加快推进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事业发展。
一是积极适应新常态,全面增强依法依规保护利用名城工作水平。结合机构体制改革等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并拟制定出台《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等,以及根据市人大意见,开展《福州市古寨堡保护》《福州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调研工作,以持续提高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工作法制化水平。开展对已建成历史文化街区、风貌区等的保护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推动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科学化、规范化。
二是认真贯彻新精神,全面推进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巩固全国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成效,积极打造全国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示范城市。健全历史建筑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完善旧改项目协调、修缮项目管理、日常巡查等制度,以“高效、规范”为目标,健全历史建筑修缮管理流程;巩固历史建筑普查工作成果,完成全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公布工作;推动福州传统建筑营造技艺传承工作,组织开展古建筑工匠培训,印发《福州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技术导则》等,为保护利用提供技术引导;实施新一批抢救性历史建筑保护修复工程,不断激活历史建筑活态利用功能。
三是运用创造新活力,持续推进冶山春秋园建设。结合征迁实际情况,串联公园西入口及北入口,进一步提升改造;美化优化北广场绿化景观,并对影壁进一步提升;优化提升冶山春秋园陈展和萨镇冰故居展陈布展工作,充分展示我市历史文化名城“源头”的深厚内涵。
四是深化保护新动力,推进特色历史文化街区建设和传统老街巷保护与整治。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持续做好15条特色历史文化街区相关规划设计方案、街区内历史建筑修缮方案等的审查,主动做好服务,加强质量监管,促进特色历史文化街区发挥成效。会同市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单位积极开展福州市传统老街巷保护与整治工作,打造承载老城味道与老城记忆又具有时尚活力的街巷空间,以进一步保护和传承福州城市历史文化,留住老城记忆,彰显地方特色。
五是激发发展新动力,稳步推进“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史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深度开展申遗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在国家文化与旅游部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即将出台的《海上丝绸之路保护和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结合我市实际,深化我市海丝价值研究、遗产本体保护修复、海丝宣传推广和对外交流等工作,推动我市文化遗产的科学保护与利用。
六是深化发展新潜力,持续推进我市历史文化保护与交流。参与《叙事——福州市城区水系综合治理的集体记忆》征编工作,系统回顾、总结内河整治理念、历程等经验;加大三坊七巷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建设力度,深化交流,进一步扩大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影响力,提升名城品牌效应。
七是运用信息新技术,有效提升我市历史文化名城资源管理水平。启动第三批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名录的公布工作。完成福州市名城保护管理平台系统(一期)项目建设,实现中心城区2769平公里范围9大类23细类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素达到系统化管理目标。完成福州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管理系统项目建设,将中心城区历史建筑信息纳入数字平台中,对全生命周期过程的价值认定、修缮利用、日常监管巡查等内容进行管理。
八是践行服务新理念,全力助力福州建设有福之州幸福之城。持续紧扣名城保护利用与城市建设发展有机融合的工作思路,加强与新区新城建设、老城功能提升、保障改善民生等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单位沟通对接,主动服务,助力发展;积极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不断推进特色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有效保护;积极主动服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各方力量,共同在我市建设有福之州幸福之城的现代化城市中作出最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