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金融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09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实施意见》(闽人社文〔2021〕50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推动劳动者成功创业,实现高质量就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
(一)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创业培训课程体系中的创办你的企业“SYB”创业培训。主要针对线下实体创业者进行市场评估、人员组织、企业法律、资金需求、利润计划、企业生存等方面教学研讨。
(二)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创业培训课程体系中的网络创业培训。依托网络创业培训教学辅助平台,针对网络创业者进行电商平台运营规则、电商平台模拟实操、直播销售等方面教学研讨。
上述培训项目统称“马兰花创业培训”。
二、培训机构和对象
(一)培训机构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愿意承担创业培训工作、至少聘用2名持有“马兰花创业培训”师资资格的专(兼)职教师的就业培训机构、技工学校、大中专院校、民办培训实体等培训机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为“马兰花创业培训”机构。
“马兰花创业培训”业务具体承办机构,不可将“马兰花创业培训”业务以任何形式转包第三方,一经发现存在转包等情况,取消其开展“马兰花创业培训”业务资质。
(二)培训对象
年满16周岁,进行过实名制登记的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意愿的城乡各类劳动者。重点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简称“两后生”)、毕业年度内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及高校学生、高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下岗失业人员、转岗职工、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即将刑满释放人员等。
三、培训规范
(一)培训教材和师资
1、培训教材。“马兰花创业培训”应统一使用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编写,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发行的马兰花“SYB”创业培训和马兰花网络创业培训课程教材。
2、培训师资。每期“马兰花创业培训”班应至少安排2名取得“马兰花创业培训”师资资格或取得SIYB师资资格的专职教师,可安排1名专(兼)职的创业服务专家(包括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教师、取得创业咨询师国家专业资格的人员等)作为助教。
(二)培训方式
1、传统模式。“马兰花创业培训”机构可通过传统模式, 采用面授、互动交流、经验分享、沙盘演练等教学手段开展传统线下教学授课。
2、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对能较熟练使用线上学习模式的参训学员,鼓励“马兰花创业培训”机构创新培训方式,采用“线下+线上”的“马兰花创业培训”新模式,开展培训教学。马兰花“SYB”创业培训线下课时不低于总课时的70%,马兰花网络创业培训线下课时不低于总课时的50%。
(三)培训学时。每期“马兰花创业培训”班应至少达到7天(56个学时)
(四)培训人数。每期“马兰花创业培训”班学员不得超过30人。
(五)考勤管理。每位学员参加“马兰花创业培训”请假缺勤达到2个半天做未结业处理,当年不得再报名参加“马兰花创业培训”,次年可重新报名。
(六)考核认定
马兰花“SYB”创业培训考核认定成果,以当期两位主讲教师均判定《创业计划书》合格,即可视为培训合格;马兰花网络创业培训考核认定成果,以通过网络创业培训教学辅助平台进行理论考试、提交实践成果,撰写店铺规划书,由相关教师进行打分或评定,成绩合格者,即可视为培训合格。马兰花“SYB”创业培训、马兰花网络创业培训两项培训内容,参训学员当年度只可报名参加其中一项,培训合格学员不可再重复报名参训。
(七)就业创业成效认定
1、就业成功认定:培训完成后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含3个月),提供社保缴费明细或工资发放银行流水记录并加盖企业公章。
2、创业成功认定:在福州市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网店等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其中:对网上创业的认定。网上创业者需在电子商务平台实名登记、认证,并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电子商务平台网址、网店ID号、6个月网店交易量达180单及以上。
已创业2年内的人员需在培训完成后,继续稳定经营其创业项目6个月,可视为创业成功。
四、补贴申报
(一)申报条件
马兰花“SYB”创业培训、马兰花网络创业培训每班(项目)培训结业率(培训结业率以取得马兰花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为准)不低于80%。
(二)补贴标准及列支渠道
1、马兰花“SYB”创业培训、马兰花网络创业培训按取得证书人数给予补贴:1500元/人。培训完成后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含3个月),按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补贴:300元/人;培训完成后成功创业6个月以上(含6个月),按创业人数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人。该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2000元/人。
2、马兰花创业培训所需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列支。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优先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
(三)申报材料
1、“马兰花创业培训”培训合格补贴申请表(附件1)
2、“马兰花创业培训”就业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2)
3、“马兰花创业培训”合格学员花名册(附件3)
4、“马兰花创业培训”学员就业、创业统计表(附件4)
5、培训学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马兰花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6、就业、创业成功证明材料
以上纸质材料均为一式三份并加盖申请培训机构公章。
(四)申报流程
1、创业培训机构每期培训完成(以马兰花创业培训合格证颁发日期为准)后一个月内填写《“马兰花创业培训”培训合格补贴申请表》(附件1)并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经费的申请。
2、创业培训机构每期培训完成半年后,填写《“马兰花创业培训”就业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2)并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经费的申请。
3、补贴申请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审,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经同级财政局复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创业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创业培训机构需在开班之日起,一年内完成补贴申请的提交。
五、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部署要求,按照政府激励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劳动者自主选择的原则,面向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服务,扎实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培训服务工作。
2、逐步完善“马兰花创业培训”质量管理,依托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做好“马兰花创业培训”信息化管理服务,实现全流程全信息化覆盖。
附件:1.“马兰花创业培训”培训合格补贴申请表;
2.“马兰花创业培训”就业创业补贴申请表
3.“马兰花创业培训”合格学员花名册;
4.“马兰花创业培训”学员就业、创业统计表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