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新办企业、小微企业劳动用工合规指引试点工作的通知
为推进福州市劳动关系
一、试点范围
福州市辖区内有劳动用工合规指引需求的新办企业(注册登记一年内)、小微企业(一般指从业人员
二、目标任务
积极主动为新办企业、小微企业提供用工管理指导,帮助企业健全内部沟通协商机制,有效防范用工风险,提高用工管理水平,防范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风险。总结试点工作的做法和经验,为全面推广劳动用工合规指引工作提供有益参考,进一步提升劳动关系关系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主要工作
(一)开展新办企业、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指引。为新办企业、小微企业健全劳动合同档案管理,完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程序提供指导服务。
(二)开展新办企业、小微企业劳动规章制度指引。为新办企业、小微企业完善招聘与录用、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竞业限制与保密制度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提供指导服务。
四、工作流程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入驻福州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受理用人单位的需求,按照《新办企业、小微企业劳动用工合规指引办事指南》流程,免费开展劳动用工合规指引工作,提供劳动合同管理、劳动规章制度合理化建议等劳动关系公共服务。
五、其他要求
各县(市)区负责指导辖区内有需求的新办企业、小微企业直接向市人社局申请办理劳动用工合规指引事项。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积极开展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工作,探索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新模式,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多方位的劳动关系公共服务。
附件:新办企业、小微企业劳动用工合规指引办事指南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