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503-1200-2004-0000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04-11-03
- 标 题: 关于开展2004年度在榕部、省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抽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安监一〔2004〕170号
- 发布日期:2004-11-03
- 有 效 性: 有效
在榕部、省属有关单位:
根据2004年初在榕部、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我局决定在11月份对部份在榕部、省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自11月22日至12月16日,各单位具体抽查时间详见附表。
二、抽查程序:
1、被抽查单位在自查基础上汇报今年1—11月份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准备书面材料),未抽查单位把年终安全总结材料于12月16日前寄我局。
2、被抽查单位依照《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自评,一式二份;
3、考核组查看安全管理内业资料,检查生产或施工现场,未看现场的单位不参加年度安全先进评选。
4、考核组进行评分并向被抽查单位反馈。
联系电话:监督一处:83940210;监督二处:83258099。
二○○四年十一月三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