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503-1200-2007-00021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07-02-06
- 标 题: 关于省危化品安全督查组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反馈
- 发文字号: 榕安监一[2007]31号
- 发布日期:2007-02-06
- 有 效 性: 有效
省安监局:
贵局危险化学品督查组于2006年12月21日至22日对我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抽查后,发现我市辖区内部分企业存在安全隐患,并在全省进行了通报,我市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马上按照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分解落实,并认真督促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反馈如下:
序号 |
受查 单位 |
存在隐患 |
整改落实情况 |
督促整改 责任单位 |
1 |
福州一化化学品经营公司 |
1、未建立氯酸钾产品销售流向和销售台帐,销售对象是否有经营资质无帐可查。 2、产品的技术说明书不符合规范要求。 |
1、按照要求作了新的销售流向登记,使票据、流向和资质资格归到统一的表格中。 2、已经制作了氯酸钾产品的技术说明书,并根据实际情况,直接邮寄给客户。 |
晋安区政府 |
2 |
福州台江曙光冷冻厂(使用企业) |
1、位于居民区,间距不足。 2、配电室防火间距不符合要求。 3、消防栓不足; 4、氨罐未设水喷淋措施。 5、氨罐液位计标出警戒线不明显,氨罐压力表和安全阀未见检验标识。 6、未按规范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1、安全评价正在联系协商。 2、消防栓已经增设。 3、氨罐已铺设水喷淋。 4、氨罐压力表和安全阀有检验标识。氨罐液位计警戒线标明。氨机配电箱采取实墙隔离。 5、事故预案已编制。 |
台江区政府 |
3 |
中石化连江琯头油库 |
1、码头非作业一侧未设护栏。 2、付油台、进罐区静电消除设施不全。 3、防火堤有裂缝未修补。 4、已停用的罐进、出管未插上盲板。 5、码头未设置防坠落淹溺警示标志,码头护舷有破损未维护。 6、码头防火警示标志不醒目。 |
码头非作业一侧未设置护栏和码头护舷有破损未维护,拟在2007年3月底整改完毕,其他均已整改。 |
连江县政府 |
4 |
福州金瀚化工有限公司 (生产剧毒品) |
1、剧毒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销售未按规定设双帐。 2、部分转动设备缺防护罩。 3、监控设备位置不当。 4、未备应急救援药品,未设置紧急淋浴急救设施。 5、仓库氰化物存量过多,五距不符合要求,地板未设垫。 6、作为原料的氰化钾分装外销。 |
1、修订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购销管理制度、养护管理制度、出入库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危化品废物安全管理制度等,且已上墙。加强“五双”管理,剧毒化学品销售,原始记录建档。 2、用PVC塑板加工转动设备防护罩,投入使用。 3、电视监控设备已按照要求移至合适位置。 4、已备应急救援药品,设置紧急淋浴急救设施。 5、调整剧毒品专用仓库,从10平方米调到36平方米,并设置垛垫,货物上垫板,并按照五距要求进行规范排列。 6、氰化钾分装外销已取得许可证,原装氰化钾外销正积极申请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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