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503-1200-2009-0001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09-03-03
- 标 题: 关于2009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安监一〔2009〕41号
- 发布日期:2009-03-03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安监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省安监局《转发关于2009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闽安监管三[2008]19号)转发给你们,请迅速转发到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采取切实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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