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503-1200-2012-0001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12-06-21
- 标 题: 关于石油库安全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 发文字号: 榕安监一〔2012〕175号
- 发布日期:2012-06-21
- 有 效 性: 有效
各有关县(市)区安监局,各石油库企业:
为认真吸取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石油库安全监管,根据省安监局、发改委、经贸委、公安厅、环保厅、交通厅、国资委《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等关于组织开展石油库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闽安监管三〔2012〕94号文)精神要求,6月14 -15日,市安监局会同市发改委、商贸局、消防支队、环保局、港口管理局对辖区内所有在建石油库和已投用石油库进行了安全专项检查。通过查看企业管理资料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了石油库建设情况、消防安全、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石油库运行、用电安全情况等。现将检查中发现主要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红山油库
1、该公司在3#、4#汽油罐进油管加接旁路管于罐边的消防通道上,用于接收含水废油,不符合规范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2、消防水泵房一台柴油泵发电机的排气管,在烟管阻火器前有一段腐蚀严重,烟气直排泵房内,存在安全隐患。
3、安全巡查记录不规范,没有巡查人员的签字。
(二)中石化福建石油仓储管理中心兴闽油库
1、该油罐区北侧山体重叠,排洪沟贯穿罐区,未能形成环型消防通道,连日雨水大量沙子流入排洪沟,不断清沙堆积的沙垛占据部分道路,应及时清理,否则影响消防通道。
2、该油罐区的干道一侧设置管廊,且标高低于干道而未设置管廊防护栏等设施,存在安全隐患。
(三)福建省连江县汇利贸易有限公司长门油库
1、付油台外的围墙边另设一根付油鹤管,存在安全隐患,应予以拆除。
2、油罐区内另设有两只卧罐,不符合要求,应拆除或停用。
3、该油罐组建于山坡地,受地形条件限制,消防通道、消火栓等设施与防火堤的安全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
(四)长乐福州国际机场油库
油品管道及消防管道未标示物料介质及物料流向。
(五)中国航油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后安油库:
1、该油罐区尚有扩建工程施工遗留的电缆线、废配电柜,未清理。
2、区内路边和绿化地杂草未清除。
3、付油台现场沟盖板缺失,应尽快补齐。
4、现场消防报警按钮标识不清晰。
5、环形消防通道未修复。
(六)福州港燃油供应有限公司后安油库
在汽油罐组防火堤内放置的管道和杂物未清除,堤内排水设置的水封井排放操作应改进。
在联合检查中,消防部门、环保部门发现以上油库存在二个共性问题:一是消防设施没有全部做到标识化。二是环保应急预案未经专家评审、备案。
根据省安监局等7部门《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等关于组织开展石油库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闽安监管三〔2012〕94号文),省检查组将于6月下旬对我市石油库进行督查,请有关各县(市)区安监局应督促本辖区内石油库抓紧整改,并做好迎检工作。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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