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503-1200-2015-00046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15-05-11
- 标 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情况的通报
- 发文字号: 榕安办〔2015〕62号
- 发布日期:2015-05-11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政府、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深刻吸取漳州古雷“4·6”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从4月起至12月底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部署及推进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措施方案,严格责任落实,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迅速动员部署。4月14日市委常委会和4月22日全市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后,各县(市)区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县(市)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传达贯彻市委常委会和全市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精神,认真分析本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台江区政府专门召开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部署会,对大检查活动的检查范围、内容、方式、时间安排等作具体说明,进一步明确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及街道的职责。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科技局等单位也积极开会传达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县(市)区、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标准化提升以及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安全保障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检查措施、整改措施、保障措施,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具体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闽侯县提出“八个强化”的工作思路(强化执法检查,强化事故查处,强化专项整治,强化长效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宣传教育,强化综合协调,强化队伍建设),深入细致开展大检查活动。二是成立大检查工作机构。市政府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姜波担任组长。市安办成立大检查工作办公室,下设三个具体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分组和综合、宣传、督导、统计四个工作组,在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部署安排、信息统计、宣传报道、督导检查等工作。各县(市)区、福州高新区、市直有关部门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单位领导担任组长(市经信委、教育局、旅游局、林业局、水利局、海渔局、粮食局、民宗局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总牵头单位(处室)和联络人,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全方位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实。
(三)全面有序展开。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的原则,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是突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台江区、闽侯县党委,晋安区、闽侯县、罗源县、永泰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基层和企业一线检查督查指导,有效推进大检查活动顺利开展。二是创新执法监管。市安监局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联合有关部门和工业园区管委会,通过企业周自查、部门月抽查、企业季互查、专家介入查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加大检查频次和范围,全面深入开展化工行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市旅游局联合市工商局、物价局、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加强对旅游社、旅游客车等的执法检查,并邀请媒体记者参加。福州高新区管委会组织4个专项检查组,并与福州现代安全科学研究院协商签订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协议,提升隐患排查整治效果。三是突出五一假期安全。各级安监、公安、交通、旅游、市场监管、消防、建设、经信、商贸等部门结合五一假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加强道路交通、车站码头、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旅游景区、加油站、城镇燃气、劳动密集型企业等行业领域和重点部位的执法检查,确保全市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县(市)区和部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够重视,没有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未及时制定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个别部门制定的本行业领域实施方案不够细化,无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推动大检查活动顺利开展。
(二)宣传氛围不够浓厚。多数县(市)区和部门尚未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大检查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做法,未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干部群众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整体的氛围不浓。一些单位和企业员工对大检查活动的知晓率低,参与力度较弱。
(三)个别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滞后。个别部门由于机构调整,涉及管理职能划转,目前关系未理顺,人员未到位,监管职责也不明确,导致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进展滞后。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重大意义,把开展好安全大检查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尚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要抓紧协调相关配合部门和单位,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和任务,制定报送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大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隐患整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力度,综合运用全面督查、重点检查、暗访暗查、联合检查、交叉互查、专家检查等多种方式,全面清查各类安全隐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企事业单位建立台帐,落实整改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对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厉打击,推进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强化信息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汇总、分析、报送大检查活动统计信息、典型案例和总结材料;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树立大检查活动先进典型,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畅通隐患举报渠道,广泛动员社会群众和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安全大检查活动,形成良好的氛围。
(四)强化督导检查。市安办拟于5月中下旬对各县(市)区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各级各有关部门也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作用,组织督导检查组,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督导检查,定期分析研究、协调解决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深入开展。
附件:县(市)区、福州高新区、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及成立领导小组情况汇总表
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县(市)区、高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及领导小组情况汇总表
制表时间:2015年5月11日
序号 |
县(市)区、 高新区 |
安全生产 大检查方案 制定情况 |
成立安全生产 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情况 |
备注 |
1 |
鼓楼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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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台江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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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仓山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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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晋安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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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马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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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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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福清市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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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长乐市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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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闽侯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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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连江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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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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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罗源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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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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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闽清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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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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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永泰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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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福州高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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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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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及领导小组情况汇总表
制表时间:2015年5月11日
行业领域 |
牵头(责任)单位 |
本行业领域安全 生产大检查方案 制定情况 |
成立安全生产 大检查活动领导 小组情况 |
备注 |
非煤矿山 |
市国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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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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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危险化学品 |
市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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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 |
市消防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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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群众性活动 |
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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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 |
市城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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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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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警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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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 |
市交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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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 |
市建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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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装液化气 |
市建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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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加工 |
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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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器材和 烟花爆竹 |
市经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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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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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
√ |
√ |
| |
学校 |
市教育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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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管道 |
市经信委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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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船舶 |
市海渔局 |
√ |
√ |
|
冶金有色 |
市经信委 |
√ |
√ |
|
旅游 |
市旅游局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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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 |
市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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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防爆 |
市经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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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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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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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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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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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粮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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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业领域 |
市卫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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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园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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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民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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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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