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503-1200-2017-0008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17-07-26
- 标 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督促爱琴海购物公园安全隐患整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安办〔2017〕90号
- 发布日期:2017-07-26
- 有 效 性: 有效
仓山区政府:
7月25日,市安办组织专家对你辖区爱琴海购物公园进行暗查暗访,发现6条安全隐患,请你区指定相关部门跟踪落实,督促爱琴海购物公园在8月5日前完成隐患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市安办。联系人:孙林江,电话:87501027,传真:83212004
附件:爱琴海购物公园安全隐患
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爱琴海购物公园安全隐患
1、福州红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够全面,2017年公司每月安全会议仅研究消防安全,对设施设备安全、燃气使用安全等其他重点安全工作未涉及,6月份未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工作。
2、购物公园内被抽查的3家餐饮店未制定燃气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3、福州宴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疏散通道堆放沙发、柜子等物件,影响安全疏散;电源插座临时搭接,未固定安装,有的线路绑在燃气管道上,不符合安全要求。
4、大丰收鱼庄店内安全疏散通道未设置疏散指向,安全出口未标示安全出口标志。
5、80台在用电梯未办理使用登记变更手续(原使用单位为福建红星美凯龙置业有限公司,现使用单位为福州红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6、爱琴海购物广场室外1-2层扶梯(设备号为TA45359、TA45360)上端站上机房与地面存在在落差,不符合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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