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503-1100-2023-0004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3-09-06
- 标 题: 福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启动福州市自然灾害救助Ⅳ应急响应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减办〔2023〕7号
- 发布日期:2023-09-11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各减灾委成员单位:
鉴于台风“海葵”带来的强降雨影响,市防汛指挥部已将暴雨应急响应提升为Ⅱ级,市气象台发布暴雨预警I级。根据《福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市减灾委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经分析研判,决定于9月6日8时启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Ⅳ级。
请各县(市)区和相关成员密切关注台风动态,按照预案和规程,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
福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9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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