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503-1100-2023-0004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3-09-15
- 标 题: 福州市减灾委办公室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终止Ⅳ级救灾应急响应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减办〔2023〕8号
- 发布日期:2023-09-15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高新区经发局,市减灾委成员单位:
鉴于今年第11号台风“海葵”及其带来的强降雨过程已基本结束,灾情已基本稳定。市减灾委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决定9月15日10时终止福州市Ⅳ级救灾应急响应。请按规定切实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福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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