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503-0800-2018-0012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18-12-11
  • 标    题: 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未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企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安监一〔2018〕232号
  • 发布日期:2018-12-14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未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企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榕安监一〔2018〕232号
来源:市安监局 时间:2018-12-14 17:28

各有关县(市)区安监局、高新区经发局:

现将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未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企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问题的复函》(闽应急函〔2018〕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未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企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关问题的复函

闽应急函〔2018〕24号

泉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福建省海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安石坑石灰岩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7〕33号)明确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认真开展标准化建设,但不能强制要求评审或将标准化等级作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前置条件。”

福建省海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安石坑石灰岩矿未在笫一个安全生产许可期限内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可以依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第八条,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18年11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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