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503-3000-2018-0010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18-09-30
- 标 题: 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安监政法〔2018〕194号
- 发布日期:2018-10-12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处室、执法支队、应急救援中心:
按照《关于建立和落实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榕行政〔2018〕146号)要求,我局对2013年以来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省里直接下放各县(市)区实施的事项和省、市下放给自贸区各功能区、福州新区等特殊区域实施的事项),逐项建立相应的监管责任清单,现将《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表1
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
一、取消的事项
序号 |
事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原实施机关 |
监管责任单位 |
监管主要职责及措施 |
取消文件号 |
备注 |
1 |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含5个子项) |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
福州市安监局 |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 |
通过省发改委全省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公示了解掌握全市新建项目立项情况,结合日常检查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实施事中事后监管。 |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的通知》(安健函〔2016〕30号) |
|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备案 |
|||||||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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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
|||||||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 |
附表2
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
二、下放的事项
序号 |
事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原实施机关 |
监管责任单位 |
监管主要职责及措施 |
承接部门的职责 |
下放文件文号 |
备注 |
1 |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新建矿山生产系统(露天矿山、地下矿山、尾矿库)申请 |
福建省安监局 |
矿山监督管理和行政审批处 |
加强对取得非煤矿山生产许可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认真制定和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监督检查方案,对企业日常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在许可范围内组织生产,生产过程中是否持续符合许可的安全条件。依法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依法履行审批和监管职责,严格按照职责要求审查,确保承接到位。 |
闽政文〔2016〕128号、闽政文〔2015〕250号 |
省级下放福州新区、自贸区福州片区实施 |
已生产矿山生产系统(露天矿山、地下矿山、尾矿库延期) |
福建省安监局 |
|||||||
各类变更申请 |
福建省安监局 |
|||||||
总部管理型申请及延期 |
福建省安监局 |
|||||||
2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 |
福建省安监局 |
危化品与烟花爆竹监督管理处 |
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档案及其管理制度,并及时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情况通报有关部门。在对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中依法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未批先建,不按审批许可范围建设的情况。依法对企业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依法履行审批和监管职责,严格按照职责要求审查,确保承接到位。 |
闽政文〔2016〕128号、闽政文〔2015〕250号 |
省级部分下放福州新区、自贸区福州片区实施 |
福建省安监局 |
||||||||
3 |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福建省安监局 |
危化品与烟花爆竹监督管理处 |
加强对取得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认真制定和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监督检查方案,对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在许可范围内组织生产、经营,生产过程中是否持续符合许可的安全条件。依法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依法履行审批和监管职责,严格按照职责要求审查,确保承接到位。 |
闽政文〔2016〕128号、闽政文〔2015〕250号 |
省级下放福州新区、自贸区福州新区实施 |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福建省安监局 |
|||||||
4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无 |
福建省安监局 |
危化品与烟花爆竹监督管理处 |
加强对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认真制定和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监督检查方案,对企业日常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在许可范围内组织生产,生产过程中是否持续符合许可的安全条件。依法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依法履行审批和监管职责,严格按照职责要求审查,确保承接到位。 |
闽政文〔2016〕128号、闽政文〔2015〕250号 |
省级下放福州新区、自贸区福州片区实施 |
5 |
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认定 |
无 |
福建省安监局 |
政策法规处 |
加强对取得乙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认真制定和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评价机构的从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依法履行审批和监管职责,严格按照职责要求审查,确保承接到位。 |
闽政文〔2016〕128号、闽政文〔2015〕250号 |
省级下放福州新区、自贸区福州片区实施 |
6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定 |
无 |
福建省安监局 |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 |
加强对取得乙级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督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规范开展业务。 |
依法履行审批和监管职责,严格按照职责要求审查,确保承接到位。 |
闽政文〔2016〕128号、闽政文〔2015〕250号 |
省级下放福州新区、自贸区福州片区实施 |
7 |
非煤矿检测检验机构乙级资质认定 |
无 |
福建省安监局 |
矿山监督管理和行政审批处 |
指导、协调、监督乙级非煤矿检测检验机构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督促乙级非煤矿检测检验机构在本行政区域内按规范开展业务。 |
依法履行审批和监管职责,严格按照职责要求审查,确保承接到位。 |
闽政文〔2016〕128号、闽政文〔2015〕250号 |
省级下放福州新区、自贸区福州片区实施 |
8 |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无 |
福建省安监局 |
矿山监督管理和行政审批处 |
对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中依法对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未批先建,不按审批许可范围建设的情况。依法对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依法履行审批和监管职责,严格按照职责要求审查,确保承接到位。 |
闽政文〔2016〕128号、闽政文〔2015〕250号 |
省级部分下放福州新区、自贸区福州片区实施 |
9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无 |
福建省安监局 |
目前我市对工业企业的监管部门为市经信委 |
依法履行审批和监管职责,严格按照职责要求审查,确保承接到位。 |
闽政文〔2016〕128号、闽政文〔2015〕250号 |
省级部分下放福州新区、自贸区福州片区实施 |
|
10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新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延期换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变更 |
福州市安监局 |
危化品与烟花爆竹监督管理处 |
加强对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认真制定和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监督检查方案,对企业日常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在许可范围内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化工生产,使用过程中是否持续符合许可的安全条件。依法对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化工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依法履行审批和监管职责,严格按照职责要求审查,确保承接到位。 |
榕政办〔2018〕168号、榕委发〔2015〕13号 |
市级授权福州新区各功能区、自贸区福州片区实施 |
11 |
烟花爆竹批发许可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新证 |
福州市安监局 |
危化品与烟花爆竹监督管理处 |
加强对取证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认真制定和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监督检查方案,对企业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在许可范围经营,经营过程中是否持续保持符合许可的安全条件。依法对企业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依法履行审批和监管职责,严格按照职责要求审查,确保承接到位。 |
榕政办〔2018〕168号 |
市级授权福州新区各功能区实施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变更 |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延期换证 |
||||||||
12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带储存批发、仓储)新证 |
福州市安监局 |
危化品与烟花爆竹监督管理处 |
加强对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认真制定和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监督检查方案,对企业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在许可范围内经营,经营过程中是否持续符合许可的安全条件。依法对企业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依法履行审批和监管职责,严格按照职责要求审查,确保承接到位。 |
榕委发〔2015〕13号 |
市级授权自贸区福州片区实施 |
(带储存批发、仓储)延期换证 |
||||||||
(带储存批发、仓储)变更 |
||||||||
(零售、贸易经营)新证 |
||||||||
(零售、贸易经营)延期换证 |
||||||||
(零售、贸易经营)变更 |
||||||||
13 |
第二类、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 |
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 |
福州市安监局 |
危化品与烟花爆竹监督管理处 |
加强对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认真制定和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监督检查方案,对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依法履行审批和监管职责,严格按照职责要求审查,确保承接到位。 |
榕委发〔2015〕14号 |
市级授权自贸区福州片区实施 |
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 |
||||||||
14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
无 |
福州市安监局 |
应急救援中心 |
认真制定和执行年度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计划,编制监督检查方案,对危化、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应急预案备案情况,检查应急预案是否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等。 |
依法履行审批和监管职责,严格按照职责要求审查,确保承接到位。 |
榕委办〔2017〕76号 |
市级部分下放县(市)区安监局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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