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503-3000-2019-00006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19-01-18
- 标 题: 福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关于落实福州长乐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和控制要求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烟花办〔2019〕1号
- 发布日期:2019-01-22
- 有 效 性: 有效
马尾区、长乐区、福清市、连江县政府: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长乐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和控制要求的通告》(榕政〔2019〕1号,以下简称《通告》)要求,请将辖区内涉及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调整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并结合《通告》做好相关宣传工作,部署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烟花办成员单位依照各自职责,齐抓共管,确保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福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
2019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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