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503-3000-2019-0006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19-07-02
- 标 题: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192006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应急〔2019〕121号
- 发布日期:2019-07-04
- 有 效 性: 有效
郑哲发委员:
《关于加强儿童游乐场所安全监管的建议》(19200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对商圈的安全监管情况
城市综合体和大中型商场功能复杂、占地面积大、火灾荷载高、人员密集、事故危害因素多。为防范于未然,2017年10月,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福州市城市综合体和大中型商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榕政办〔2017〕296号),确定由市商务局牵头建立城市综合体和大中型商场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市市场监管局、市建委、市文广新局、市房管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明确了各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商务部门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消防部门负责消防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电梯及游乐场所内纳入目录监管的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监管;建设部门负责燃气安全监管;文广新部门负责影剧院、书店、网吧、KTV等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的监管;房管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监部门负责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市级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来,由市商务局牵头,定期组织联合检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城市综合体和大中型商场安全形势,研究对策,形成合力。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季度组织3个督查组对全市城市综合体和大中型商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并通报。2018年,市级联席会议10个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检查18次,共抽查企业56家次,覆盖率62.92%,发现问题隐患212项,已完成整改208项,4项隐患正在整改中,整改率98.11%。同时还在春节、“两会”、数字峰会、“5·18”、“6·18”、国庆等重点时段进行督查,有力推动了城市综合体和大中型商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运营。
二、当前商圈内儿童游乐场所安全监管情况
市、县(市)区两级联席会议办公室高度重视儿童游乐场所安全生产工作,在对城市综合体和大中型商场进行督导过程中,注重对儿童游乐场所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
2018年6月1日,台江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对万象城生活馆福州市小脚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超范围经营儿童游乐项目,且无法提供游乐设施设备安全合格证,区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经营儿童游乐项目。台江区安监局针对该公司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其立案处罚4000元。
2018年8月28日,鼓楼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对大洋百货(正大店)“豆乐元”游乐场进行检查,发现该游乐场超范围经营儿童游乐项目,区市场监管局立即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联合检查组要求商管单位大洋百货举一反三,监督承租方“豆乐元”游乐场落实整改。为强化小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鼓楼区安办发文要求各街镇、相关部门对辖区商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内的小型游乐设施开展安全检查。
2018年8月30日,省安委办对我市城市综合体内儿童游乐场所进行安全督查,发现东二环泰禾广场内江苏奇乐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儿童游乐园部分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晋安区安监局立即责令限期整改。
三、下一步对商圈儿童游乐场所安全监管的打算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对商圈儿童游乐场所安全监管,把商圈儿童游乐场所安全管理列入城市综合体和大中型商场安全管理联席会议重要内容,督促商圈管理单位和儿童游乐场所运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并认真落实,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确保儿童游乐场所规范、安全运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林 晞
联 系 人:孙林江
联系电话:13960825388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7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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