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503-3000-2022-0001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2-04-20
- 标 题: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49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应急〔2022〕45号
- 发布日期:2022-04-24
- 有 效 性: 有效
李进福代表:
《关于把“党员应急先锋队”项目纳入全市党建工作的建议》(第134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局认真研究并积极落实其中关于推进将“党员应急先锋队”项目纳入全市党建工作的部分。
近年来,我局支持并指导全市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党员干部以党员应急先锋队的形式进行组建,同时择优统一管理,以党建联盟为抓手,突出政治引领,从2019年5月开始,我局在全省内首次将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纳入“福州市社会应急救援机动队伍”序列,先后对13支优秀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予以授牌,纳入政府统一管理。探索打造“1+N”应急救援党建联盟,即以我局党委为“一个”中心,辐射带动“N个”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党组织,通过指导,已逐步规范社会救援队伍建立健全管理,值班值守、应急响应、培训演练等制度,强化队伍志愿者管理,提升社会救援队伍参与应急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
当前我局坚持党建引领,部署社会应急力量开展抢险救灾,在我局党委的号召和指导下,党员应急先锋队积极参与应急处置和志愿服务,先后派出近万人次参与抗击第9号台风“卢碧”、河南洪涝救援、疫情防控等抢险救灾工作,得到了政府和人民的充分肯定,也展现了党员先锋队枕戈待旦、迎难而上的先锋模范作用。
为推动我市党员先锋队实现持续、高质量发展,我局投入部分应急救援建设专项经费,设立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团体意外险补助、应急救援技能培训补助。团体意外险补助方面,公益型应急救援社会组织一线救援人员,补助标准为500元/人年;企业组建的应急救援队伍一线救援人员,补助标准为200元/人年。应急救援技能培训补助,符合补助条件,并在本年度取得应急管理部认定的、救援相关的技能培训证书,按1000元/人次的标准给予补。
我局已成立首届应急管理专家委员会,并印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成立福州市第一届应急管理专家委员会的通知》(榕安委〔2019〕8号),不断调整充实应急管理专家委员会,现设置8个专业组,共计116名专家;同时,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逐步完善,省内率先完成城市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对全市3大类42小类8860个风险源进行风险分级。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充分发挥党员应急先锋队在全市党建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打造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大应急”体系,鼓励全市各党员应急先锋队积极报送相关信息和工作亮点,筛选出其中先进事例和优秀经验,并及时在相关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上进行宣传。建议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可以将党员应急先锋队工作纳入党建工作中,列入每年党建工作考评计划,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队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推动打造新时代的防灾减灾“党员应急先锋队”模式,凸显福州市党建工作品牌成效。
领导署名:叶健
联 系 人:李楠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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