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503-3000-2023-00032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3-05-24
- 标 题: 关于市十四届政协二次会议第20233061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应急〔2023〕63号
- 发布日期:2023-05-24
- 有 效 性: 有效
〔答复类别:A类〕
陈子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重点区域应急疏散能力的建设》(第20233061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重点区域应急疏散能力提升提出的宝贵建议,结合我市应急避难场所具体情况,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福州市应急避难场所总体情况
当前,福州市应急避难场所分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自然灾害避灾点和人防工程三类。全市总共有应急避难场所3276个(不含人防工程),其中地震应急避难场所188个,自然灾害避灾点3088个,人防工程由于涉密,数量不详。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由市防震减灾中心负责,自然灾害避灾点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防工程由市人防办负责。
二、自然灾害避灾点提升建设总体情况
(一)自然灾害避灾点覆盖情况
我市自然灾害避灾点自2010年开始建设以来,按照避灾点建设“全面覆盖、安全便捷、整合资源、强化功能”的基本原则,在全市所有县(市)区、乡镇(街道)、建制村(社区)均建设有标志明显、安全实用、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避灾点,形成全面覆盖县、乡、村三级的避灾网络。我市确保每个行政村均设有1个以上自然灾害避灾点。
(二)自然灾害避灾点日常维护监管情况
一是完成自然灾害避灾点提升建设项目。2011年以来,结合省级自然灾害避灾点提升建设工作,我市共投入省级自然灾害避灾点提升建设补助资金1180万元,完成省级提升建设项目236个,配套项目47个。每年及时下达市级自然灾害避灾点维护建设补助资金160万元。为更好地提升自然灾害避灾点总体水平,2021年起,我市出台了《福州市自然灾害避灾点提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榕政办〔2021〕56号),“十四五”期间,计划每年提升建设自然灾害避灾点50个,到“十四五”期间末,全市完成250个自然灾害避灾点提升建设项目。二是开展自然灾害避灾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福州市自然灾害避灾点按照相对居中、便于转移、就近安置、确保安全的原则,充分整合现有公共资源,利用经过建设、房管部门鉴定为安全的建筑设施,经专家论证后选择确定。为确保自然灾害避灾点安全实用,福州市自2020年起开展自然灾害避灾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全市自然灾害避灾点进行全面摸排整改。对于排查过程中存在的隐患,要求有关县(市)区进行整改,并组织专家进行了现场验收。目前,福州市坚持在每年汛期来临之前,对全部自然灾害避灾点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整改率达到100%,确保每个自然灾害避灾点都安全可用。三是自然灾害避灾点配齐配全应急物资。2019年以来,福州市自然灾害避灾点建设依照《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自然灾害避灾点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闽民救〔2011〕91号)和《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避灾点建设管理的通知》(闽应急〔2019〕57号)要求,不断提升建设标准。按照文件要求,全市自然灾害避灾点共分为A(能容纳100-200人)、B(能容纳50-100人)、C(能容纳50人)三类。A类避灾点物资保障标准参考闽民救〔2011〕91号保障100人要求配备床铺、棉被、草席等16类应急物资,B类避灾点物资保障标准参考保障50人,C类避灾点物资保障不做强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储备物资。同时,所有完成避灾点提升建设工程的自然灾害避灾点,均要求配备床铺、棉被、应急灯、手电等物资。我市还建有2个应急物资储备库,市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储备应急物资17类,总价值410.5万元;市级应急防汛物资储备库储备应急物资51类,总价值580万元。
(三)自然灾害避灾点强化信息化建设。
为方便受灾群众正确识别引导,提高避灾转移安置服务效率,福州市注重加强自然灾害避灾点信息化建设工作。一是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成果同自然灾害避灾点提升建设相结合,在福州市自然灾害综合管理平台上,实时定位自然灾害避灾点分布位置,分析周边自然环境,预警自然灾害避灾点周边自然灾害安全隐患点,综合研判最佳应急避难路线,辅助领导指挥作战决策。二是制作完成《福州市自然灾害避灾点规范化信息化图册汇编》(共8册),详细介绍我市各县(市)区自然灾害避灾点分布及各个自然灾害避灾点具体情况。三是福清市作为试点,对全市534个自然灾害避灾点安装视频监控,视频统一汇聚到中国移动视频云平台,提供监控、云存储及宽带网络,通过对全部自然灾害避灾点视频统一监管。对接公安的天网/雪亮工程,客户通过手机客户端分权分级调看视频资源。下一步,将争取对全市自然灾害避灾点统一安装监控,加强自然灾害避灾点监管。
(四)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积极同市电视台、报社、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合作,以“5·12”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为契机,通过有奖问答、播放宣传片、移动媒体播出宣传标语以及全媒体直播等形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活动的辐射人群,提升基层应急能力。每年“5·12”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期间我市均会发文要求所有企事业单位、中小学、社区需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同时每年全市范围内组织1-2场大型应急演练,例如今年“5·12”活动期间省、市减灾委在福州高级中学开展地震逃生救援演练、在仓山区开展“闽动-2023 ”全省地震应急综合演练,接下来在汛期期间还将开展防汛应急桌面推演等应急演练活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防灾减灾宣传力度,强化应急演练,不断提高群众防灾减灾自救能力。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任立明
联 系 人:郑辉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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