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503-3000-2023-0004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3-09-04
  • 标    题: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福州市司法局转发省应急管理厅 省司法厅关于积极组织参加第四届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应急〔2023〕119号
  • 发布日期:2023-09-05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福州市司法局转发省应急管理厅 省司法厅关于积极组织参加第四届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榕应急〔2023〕119号
来源: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3-09-05 18:03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司法局,高新区应急管理局、政法办: 

现将《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积极组织参加第四届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闽应急〔2023〕10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将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作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各安排1名同志作为联络员对接有关工作事宜,并于9月8日前将联络员表(附件4)分别报送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处邮箱和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邮箱。 

二、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按照活动主题、内容、形式、版权等具体要求,积极选送优秀作品和体现福建特色的作品。同时,要注重宣传实效,充分发挥好作品的普法作用,使征集过程成为普法宣传的过程,不断提高普法成效。请各单位于2023年9月21日前将《应急管理普法作品选送表》(附件1)、《电影、电视剧作品选送表》(附件2)、《选送作品汇总表》(附件3)及作品加盖公章(刻录光盘)邮寄至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处或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电子版同时发送到邮箱),并在邮寄信封上注明“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活动”字样。 

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处联系人:林霞;联系电话:87501121;电子邮箱:fzajzcfgc@126.com;邮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6号楼1107室;邮编:350007。 

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联系人:李勤;联系电话:83305901;邮箱:rxz365@163.com;邮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715室;邮编:350007。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福州市司法局
2023年9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积极 

组织参加第四届应急管理普法 

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闽应急〔2023〕101号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司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政法工作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公众的法治理念和安全意识,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动员全省各地积极参加征集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普及应急法律知识,培育应急法治文化。 

二、征集时间 

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9月24日前。 

三、参赛方式 

(一)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司法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司法工作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作品的征集、初评工作,各地推荐作品数量不超过5部(微动漫1部,微视频1部,微电影1部,平面作品2部),电影和电视剧作品数量不限。 

(二)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24日前。省应急厅、省司法厅将从全部推荐作品中评出优秀作品报送应急管理部和司法部。 

(三)征集与展播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展播方式为线上展播。 

1.各地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和司法部门对征集到的作品,经认真审核后,按要求分别上报省应急管理部门和司法部门。 

2.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征集到的作品选送至征集活动专用邮箱,展播作品将按类型和时长,在主办单位政府网站和“应急普法”微信公众号展播。 

3.展播作品将择优推荐参加第十九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 

四、作品要求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具有鲜明的时代性、主题性和针对性。 

(二)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应急管理普法工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引用法律法规条文要准确规范,引导全社会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三)坚持以案普法,使用相关典型案例,解读阐释法律法规准确、到位,讲好应急管理领域鲜活的法治故事,持续打造应急管理特色法治文化。 

(四)坚持政治性、法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和制作水平,注重运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 

(五)选送作品须为创作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单位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六)选送作品须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标明来源。 

(七)选送作品不得标注作者姓名、制作单位名称和标识等与作品内容无关信息。 

(八)请严格按照内容、时长要求选送作品,每个作品须附150字以内的简介。 

五、作品形式 

(一)微动漫。微动漫作品要求时长不超过3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帧速率为24帧/秒,制作软件版本不限,输出格式为MP4。 

(二)微视频。包括公益广告、宣传片等视频作品。微视频作品要求时长不超过3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输出格式为MP4。 

(三)微电影。微电影作品时长要求10至30分钟。画面像素尺寸最低要求为1280×720,作品格式为MP4。 

(四)平面作品(电子版)。包括漫画、宣传画、海报等平面作品。文件格式为JPG、JPEG,分辨率为300DPI。 

(五)电影、电视剧作品。凡是在2021年3月至2023年8月取得电影、电视剧主管单位播出许可,并已在院线、电视台或网站上映播出过的应急管理普法题材电影、电视剧作品均可选送。 

六、工作要求和安排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征集展播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序推进,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选送工作。同时,要注重宣传实效,充分发挥好作品的普法作用,使征集过程成为普法宣传的过程,不断提高普法实际效果。 

(二)按照活动主题、内容、形式、版权等具体要求,选送优秀作品和体现福建特色的作品;选送作品统一由各地市(区)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司法部门汇总选送,原则上不接受作者个人直接报送;选送作品正片中一律不得标注作者姓名、选送单位名称、制作单位标志等与作品内容无关的信息。 

(三)请各地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和司法部门各安排1名同志作为联络员对接有关工作事宜,于8月31日前将联络员表(附件4)分别报送省应急管理厅政法处邮箱和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邮箱;《应急管理普法作品选送表》(附件1)、《电影、电视剧作品选送表》(附件2)、《选送作品汇总表》(附件3)及作品于2023年9月24日前将加盖公章(刻录光盘)邮寄至省应急厅或省司法厅(同时发送到邮箱),并在邮寄信封上注明“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活动”字样。 

(四)选送方式和联系人。 

1.福建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钟晓惠; 

联系电话:0591-87863502; 

邮箱:fjsyjtzfc@163.com;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73号省直东湖大院1号楼415室,邮编:350001。 

2.福建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联系人:蔡越华; 

联系电话:0591-83733198; 

邮箱:sftfxc@163.com; 

地址:福州市西门井边亭11号司法厅大楼。 

附件:1.应急管理作品选送表 

2.电影、电视剧作品选送表 

3.选送作品汇总表 

4.联络员表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省司法厅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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