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503-3000-2024-0001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4-04-18
  • 标    题: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001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应急〔2024〕64号
  • 发布日期:2024-04-19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001号建议的答复
榕应急〔2024〕64号
来源: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4-04-19 17:47

〔答复类别:A类〕 

郑书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数字化管理体系的建议》(市人大提案第6001号)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生产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防控措施,包括建立AI监控系统、设置消防逃生窗、建立消防设备智能联网、开展消防专项检查并加强执法力度、加大消防日常演练和宣传教育、强化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实战能力,我们认为,您的建议立足于现实问题,充分考虑了人民群众的需求和社会发展的趋势,具有极高的前瞻性和可行性。我局对此深表赞同,近期,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切实履行好市安办的职责,指导协调消防救援部门,综合施策,持续加强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持续净化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环境。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一)扎实推进逃生通道整治。针对1月24日江西新余特大火灾反映出来逃生通道受阻问题,市领导高度重要,要求坚决打通逃生通道,1月31日市安办、市消安办印发《福州市九小场所“清障、开窗、配绳”消防安全治理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3月15日,市安办、市消安办在仓山区召开“清、开、配”现场会,晋安、仓山做试点发言,于4月1日印发《福州市九小场所“清障、开窗、配绳”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推动治理措施落地。 

(二)指导协调消防安全。1月25日召开全市消防安全紧急视频会议,就1月24日江西新余特大火灾后我市部署落实工作,随后市安委会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就当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再强调。2月6日市安办、市消安办印发《福州市城中村消防安全“十提示”》的通知,3月12日市安办、市消安办印发《福州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消防安全负面清单及治理措施(试行)》,针对近期发生的火灾事故,我局结合福州实际情况,指导协调做好消防安全。 

(三)推动责任落实。1月25日下午,市政府副秘书长组织应急、消防等部门开展不通知暗访,对城区消防安全进行暗访摸底。2月4日,应急局黄翔局长带队,前往三坊七巷管委会和烟台山管委会进行节前暗访。3月6-7日,市效能办牵头,组织消防部门和我局对《关于挤占消防通道和电动车充电安全隐患相关诉求的专题报告》省市领导批示件进行现场核查,并督促属地抓好落实。 

(四)深化教育引导。江西火灾事故发生后,我市以该事件为警钟,广泛宣传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火灾的危害性,依托“福州应急”“福州消防”公众号和各类媒体平台进行警示宣传,发布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火灾警示宣传片。各地结合消防宣传“七进”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深入居民住宅区,组织居民群众,面对面讲解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火灾危险性和安全常识。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依法治理保障,指导消防救援部门依据消防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震慑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二)依托基层镇街网格执法力量,广泛督促、检查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抓好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常闭式防火门敞开行为进行整治,组织开展好九小场所“清障、开窗、配绳”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发动群众主动参与维护消防安全。 

(三)加强物防技防改造,持续指导各地消防救援机构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明确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建设标准,有条件的地方推动建立AI监控系统,向科技要安全。 

(四)加大主流媒体宣传曝光力度,广泛宣传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典型火灾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升广大群众关注消防安全、强化安全防范的意识。 

再次感谢您关于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问题的建议。 

领导署名:任立明 

联 系 人:黄  磊 

联系电话:87505607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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