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安监局 时间:2014-01-06 15:06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3〕252号)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榕政办〔2013〕199号)规定的提纲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福州市六一北路601号,电话:87505255,电子邮箱:fzaj_0@126.com)。 

一、概述

2013年,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榕政办〔2013〕199号文件有关精神,按照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制体制、拓展优化公开渠道、深化规范公开内容,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局内部人事调整,我局及时调整充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任组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有专、兼职人员各一名,负责规划、组织、协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内部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保密知识和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增强局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感。

(二)健全完善制度,保障有序运转。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根据新形势、新政策修订完善了若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将该公开的文件信息全部公开,同时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到层层把关,确保不泄密。二是建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小组,不定期地检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切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同时,设立领导信箱,对外公布监督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制定方案,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中央、省、市把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列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八项重点之一,充分体现了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局党组切实把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狠抓工作落实。一是我局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牵头部门职责,研究制定《福州市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二是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和市政府要求,及时在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事故统计分析、一般事故挂牌督办等信息。三是加强部门间沟通联系,督促气象、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

(四)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公开实效。一是积极沟通市数字办,完善网站信息发布主平台建设。在局门户网站首页增设安全生产事故信息二级栏目,参照福建省安监局网站事故信息公开栏目设置,集中发布事故信息、调查处理信息、应急处置信息、挂牌督办信息、事故通报。二是高度重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微博网络等主流媒体传播安全生产信息的作用,做到“报刊有文章、电视有画面、网络有言论、手机有短信、橱窗有信息”,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

2014年,我局将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重点推进三项工作:一是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抢险救援进展,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二是加强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预防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三是加强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及时通报事故原因,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根据我局制定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3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2013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公开信息2条;规范性文件类公开信息9条;行政许可类公开信息24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类信息1条;工作动态类公开信息10条;人事任免类公开信息2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1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依托市政府数字办建设政务网站,加入福州市政府网站群,在网站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市民通过“信息公开”子栏目可以查阅我局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我局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我局还专门在局办公地点设置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最新的政府信息,并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及时在报纸、电视上发布安全生产重要信息和工作情况,为社会群众提供信息服务。同时及时向市档案局报送最新的政府公开信息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本,方便群众在档案馆进行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201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已答复3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13年,我局无依申请办理件。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2013年,我局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以及历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以及历年来,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申诉或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3年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条例》规定及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还不够大,公开的深度、广度也还不够,特别是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拓宽。

(二)改进措施

我局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不断拓宽渠道、充实内容,着力建设法治安监、阳光安监;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工作规程,完善信息公开相关监督保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性和实效性;三是继续优化我局门户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拓展覆盖面,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特别是事故信息作为公开重点,促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3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59

24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59

249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3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3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3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