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抽查事项名称 |
抽查对象 |
抽查依据 |
抽查内容 |
抽查时间 |
抽查情况 |
备注 |
1 |
旅游市场监管 |
福建众安旅游实业有限公司 |
《旅游法》、《福建省旅游条例》 |
1、经营旅行社业务以及从事导游、领队服务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2、旅行社的经营行为;3、导游和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 |
2021年9月27日 |
未发现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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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旅游市场监管 |
福建省长乐市中天旅行社有限公司 |
《旅游法》、《福建省旅游条例》 |
1、经营旅行社业务以及从事导游、领队服务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2、旅行社的经营行为;4、导游和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 |
2021年9月27日 |
未发现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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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旅游市场监管 |
福州市长乐区水之英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
《旅游法》、《福建省旅游条例》 |
1、经营旅行社业务以及从事导游、领队服务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2、旅行社的经营行为;5、导游和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 |
2021年10月6日 |
未发现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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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旅游市场监管 |
长乐华辉旅行社有限公司 |
《旅游法》、《福建省旅游条例》 |
1、经营旅行社业务以及从事导游、领队服务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2、旅行社的经营行为;6、导游和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 |
2021年12月13日 |
未发现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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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旅游市场监管 |
福建省蚁行天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旅游法》、《福建省旅游条例》 |
1、经营旅行社业务以及从事导游、领队服务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2、旅行社的经营行为;7、导游和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 |
2021年9月23日 |
未发现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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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旅游市场监管 |
福建省长乐市航冠旅行社有限公司 |
《旅游法》、《福建省旅游条例》 |
1、经营旅行社业务以及从事导游、领队服务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2、旅行社的经营行为;8、导游和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 |
2021年12月13日 |
未发现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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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监管 |
福州酷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是否未在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是否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批准文号、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备案编号;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是否擅自变更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名称或者增删内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是否逾期未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是否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或者提供未经文化部批准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2021年12月8日 |
未发现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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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监管 |
福州星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是否未在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是否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批准文号、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备案编号;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是否擅自变更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名称或者增删内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是否逾期未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是否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或者提供未经文化部批准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2021年12月8日 |
未发现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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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监管 |
福建省天晴互动娱乐有限公司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是否未在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是否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批准文号、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备案编号;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是否擅自变更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名称或者增删内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是否逾期未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是否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或者提供未经文化部批准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2021年12月8日 |
未发现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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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监管 |
福州市长乐区黑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是否未在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是否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批准文号、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备案编号;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是否擅自变更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名称或者增删内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是否逾期未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是否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或者提供未经文化部批准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2021年12月8日 |
未发现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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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监管 |
福州一粟科技有限公司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是否未在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是否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批准文号、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备案编号;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是否擅自变更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名称或者增删内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是否逾期未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是否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或者提供未经文化部批准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2021年12月8日 |
未发现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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