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区司法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024-03-26 10:03    来源:台江区司法局    字号:  

  根据《福州市司法局2024年“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相关要求,结合台江区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紧密围绕台江区中心、重点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充分运用随机抽查的工作方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杜绝随意检查,提高监管效能。  

  二、抽查时间  

  2024 年 3 月-2024 年 12 月  

  三、抽查对象  

  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 

  四、抽查频次  

  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开展“双随机”抽查1次,第一次检查时间为2024年6月底前,第二次检查时间为2024年12月底前,检查方式均为现场检查。按照检查对象名录库内法律服务机构数的5%抽取检查对象(至少抽取4家),一年内对同一抽查对象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对上一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为 A 级的法律服务机构,可减少随机抽查频次。对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法律服务机构,可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五、实施抽查  

  承办业务处室在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单确定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抽查工作要求,组织检查人员完成检查工作。抽查方式可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材料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实施抽查工作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2 名,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随机抽查工作通过拍照、录像、现场检查笔录等方式记录检查过程,并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等全程参与,现场监督。执法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  

  六、信息公开  

  按照信息公开和信用监管工作要求,自抽查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相关业务处室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对检查库执法人员参与“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的动员和协调安排,提高检查水平,将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相关业务处室和行政执法人员要按照本计划,切实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三)加强宣传培训。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福州市台江区司法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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