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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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建字第3501002022000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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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城市规划相关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批准文件,经审查准予按核准的图纸、文件以及如下要求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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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项 目 |
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祥坂站北侧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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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单 位 |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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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地 点 |
台江区工业路与二环路交界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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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筑 指 标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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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 |
627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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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基底面积(㎡) |
673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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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地上建筑面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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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地下室面积(㎡) |
627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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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配套设施面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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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架空层面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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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阁楼层面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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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阳台面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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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退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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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项目类型:,住宅建筑面积: ,90㎡套型以下住房面积。 机动车车位,其中地面车位,地下车位; 非机动车车位,其中地面车位,地下车位; 社会公共停车场车位,其中地面车位,地下车位; 地下车库出口方向:, 绿地率: 公共配套设施: 市政公用设施: 建筑立面材料: 墙体: 屋面: 建筑立面色彩:墙体: 屋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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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1.本项目仅对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地下空间部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面部分出风口、风亭等附属结构如涉及侵入沿线其它产权单位的,应及时按市政府文件的明确要求办理,即,使用前需征得用地单位的许可并负责做好协调工作。2.本项目如涉及周边现状用地单位、征用单位或其他产权业主等均应与其妥善协商及对接,妥善解决并保证周边现状用地的出行通畅,并按市政府有关文件的明确要求办理,如有异议或纠纷应即自行协调解决。3.本项目应符合地铁相关专业规范要求,相关建设及使用均应满足并保证城市景观建设、环保、安全及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具体实施方案由地铁公司负责组织审查。4.本项目如涉及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古树名木、高压线等均应按相关法规及规定办理。5.本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有关要求应按照市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文件(榕建内河[2021]164号)执行,具体以审定的规划条件及相关规划许可为准。6.根据《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中推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榕自然综(2019)1308号),本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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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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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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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07日 |
说 明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发本件。本件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件。 2、施工中若与其他建筑或有关单位发生矛盾,出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发证机关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3、本证自发证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须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开工手续,确需延期使用本证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本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局申请,须经本局批准方可延期使用。否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逾期自行废止。 4、建设工程竣工后六个月内应向本局报送有关竣工资料,未经规划条件核实,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5、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福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公示牌层板应耐久,应使用广告布喷涂并加框保护,公示时间自批后至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合格后止。 |
使用功能细分 |
编号: |
建字第3501002022000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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