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文综罚字〔2024〕31号
当事人:福州鑫涛科技有限公司
证照名称及编号: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11MABWLUW49U)
法定代表人:邱*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花园路56号
2024年6月20日执法人员根据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移交线索对福州鑫涛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网络检查。发现该公司运营的网站XDA智能手机网(xda.cn)有一款名为“sleepover完整版汉化版”的网络游戏。该游戏正常运行,未发现游戏版号信息。本案2024年6月28日立案调查,确认该公司未取得新闻出版署颁发的网络出版物号,2024年7月8日本案调查终结。2024年7月8日,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截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
经调查查明,福州鑫涛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另查明该公司运营该网站并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向公众免费提供各类免费软件,网站未设有充值入口,没有盈利,无违法所得,未触犯刑法。
共有8项证据,证据有:1.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移交线索函1份2页;2.《(远程)勘验笔录》1份1页;3.《网络远程检查(取证)录像》光盘1张;4.《现场检查笔录》1份1页;5.《网络远程检查(取证)记录截图》20张; 6.《询问调查笔录》1份3页;7.福州鑫涛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邱*身份证复印件1份1页;8.福州鑫涛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1页。以上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本机关认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网络游戏上网出版前,必须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
根据《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或者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含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网络游戏),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并由所在地省级电信主管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通知,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给予责令关闭网站等处罚;已经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删除全部相关网络出版物,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出版活动的主要设备、专用工具,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福州鑫涛科技有限公司做出“给予该公司取缔,删除全部相关网络出版物,并处3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 福建省非税收入缴款 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你/你单位可以通过司法部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或“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福州市新闻出版局
2024年7月16日
(本机关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