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建商品房销售“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023-05-29 15:53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字号:  

按照《新建商品房销售“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榕不动产商[2016]64号)“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的要求,我单位2023年度拟对福州市五城区范围内近两年内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按照销售主体名录库项目数量的5%,抽查频次为两次分别安排于4月份下旬及10月份中旬。2023年度第一次新建商品房销售“双随机”抽查工作的方案如下:

一、电脑随机摇号抽选“双随机”检查项目和检查人员。

二、对选取的项目销售现场进行检查。

三、检查组形成书面检查报告。

四、检查情况在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官网及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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