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法院“破产企业司法行政协同改革”机制 入选福建自贸试验区第19批创新举措

日期:2022-12-29 09:53 来源: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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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自贸办发布了福建自贸试验区第19批创新举措评估结果,马尾法院联合区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共建的破产企业司法行政协同改革机制入选,成为48项创新举措之一。

评估结果指出,市场监管、法院、税务三方联动,实行企业破产案件受理、简单破产案件公司注销、清税办理等事务“一站式”服务;复杂案件采取府院联动,为破产企业管理人提供全面服务。将破产企业破产程序中主要的三个部门无缝衔接,减少企业多头跑的麻烦,属于全国首创的创新成果。

该举措是马尾法院继打造“立审执联破”机制、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府院联动机制后的再次创新,进一步构建起破产案件从立案受理、破产审判、清税办理、工商注销办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闭环、联动、高效的破产处置服务保障体系,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企业破产案件处置提供了“马尾方案”。

首创简单破产案件处置“一站式”联动服务模式。对于“僵尸企业”、无产可破的“小微企业”等简单破产案件,建立了由区法院统一收取破产企业清税办理、工商注销登记等有关申请材料,实现行政审批文件府院间流转,破产裁定与行政审批许可统一送达的“一站式”工作模式,破产申请人一次提交即可完成三家单位的相关业务办理。为此,马尾法院、市场监管局、税务局还联合制作了《破产企业司法行政协同改革办事指南》,随案分发,有效指导当事人申请破产、公司注销、涉税办理所需的系列准备材料。目前,已有8家破产企业通过“一站式处置”顺利完成了破产终结相关程序,其中2起案件入选“福州法院十大破产典型案例”。

搭建破产案件文件数据府院交互共享平台。马尾区法院、市场监管局、税务局联合出台了《马尾区破产企业司法行政协同改革实施意见》,建立了区法院、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之间的专用文件数据交互共享渠道,受理破产裁判文书、清税申报材料、市场主体注销材料等各类破产企业处置文件共享,各部门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需要由其他部门提供的文件可直接通过文件数据交互共享平台进行交换,无需企业或破产管理人重复提交,减少企业办事成本及工作难度,切实为群众减负、办实事。

共建复杂破产案件靠前式“一案一议”多方协调机制。对于涉及市场主体较多、有关企业合并分立等疑难复杂的破产清算、重整以及和解的破产案件,由区法院召集区市场监管局和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列席破产管理人协调会议,提供现场指导,通过审批服务前移,提前“一案一议”协调、集中解决复杂破产案件中管理人的工作难点,同时也提升法院、市场监管和税务部门的履职能力。通过靠前式“一案一议”多方协调机制顺利召开了中钢系列等4家企业的破产协调会,极大提升了复杂破产企业处理效率。

协同发力,破产处置从“单兵作战”向“兵团会战”转变。“司法+税务+工商”的联合协作机制转变了法院、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在企业破产处置中各自为战的局面,充分整合了三家单位的职责功能,优势互补,协同发力,实现法院、税务、市场监管局从个案单向协调处理到三方双向互动的破产处置共同体转变,是马尾法院基于“立审执联破”全链条诉讼服务机制的再创新,是马尾法院与区政府共建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府院联动机制的再落实,“司法+税务+工商”的联合协作机制联合“立审执联破”全链条诉讼服务机制、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府院联动机制令破产处置各个环节互补配合、高效互动,一体推动企业破产从立案受理、破产审判、清税办理、工商注销办理等环节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闭环、联动、高效的破产处置服务保障体系。

整体研判,破产处置从“信息孤岛”向“整合共享”转变。“司法+税务+工商”的联合协作机制破除了因处置信息共享不及时、业务范围不一致而导致的处置效率低下、流程迟延等现象。马尾法院、税务、市场监管局在坚持各司其职原则的基础上,立足“一盘棋”统筹谋划的思想,整合三家单位资源,建立专用文件数据交互共享平台,破产相关裁判文书、清税申报材料、市场主体注销材料等各类破产企业处置文件实现共享,极大减少企业办事成本及工作难度,切实为群众减负、办实事。另,靠前共建复杂破产案件“一案一议”多方协调机制,前移审批服务,集中解决复杂破产案件中涉及相关部门的办理难点,共商对策,共克难关。

下一步马尾法院将继续联合区税务局、市场监管局不断完善司法行政协同改革内涵、不断提高“司法+税务+工商”的联合协作机制的实践性、实效性和指导性,不断完善破产处置服务保障体系,引领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的企业破产处置工作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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