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日期:2022-12-13 17:27 来源:福州市财政局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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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5%—20%。2022年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可以结合项目实际,给予中小企业不低于采购合同金额50%的预付款,预付款比例和支付时间应当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予以明确。政府采购工程、货物、服务要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按照统一质量标准,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今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非预留项目要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增加中小企业合同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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