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立审执”精准护航经济发展稳中提速 --闽侯法院成立全省首个买卖合同协同中心,助力 构建一流营商环境

日期:2022-10-11 20:05 来源: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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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是中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地方内商贸往来频繁,近年来,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年均增幅达10.61%。在上级法院指导下,闽侯法院坚持“市场主体满意”和“营商评价提升”的“双导向”,聚焦提升“执行合同”领域“法院竞争力”等优化营商环境指标,成立全省首个买卖合同案件协同中心,抓好对外诉非联动“横线”,抓强对内分调裁审“纵线”,不断优化司法资源,提升专案专办质效,促进精准高效解纷,创新打造优化营商“执行合同”新样本,全力构建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
(一)发挥平台效能,重构工作格局。立足县域产业布局、协同发展区划,对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归口审理运行一年进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2021年4月揭牌成立买卖合同案件协同中心,由上街法庭对本院管辖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集中审理、统一执行。中心设立立案、保全、审判、执行团队,选优配强党员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通过工作例会、专业法官会议等,不断激发团队化作业优势。
(二)优化服务机制,打造绿色通道。中心以“首问负责、两源治理、审执联动、全程公开”为原则,推行“三一”立案模式,在接待当事人时主动发放首问负责卡,当事人在诉讼全过程都可直接与首次接待的工作人员联系,咨询案件进展、办理诉讼业务。窗口收件后,第一时间给案件加挂“绿标”,确保电子卷宗100%随案扫描录入、在线流转利用,保证当天登记、快速流转、优先办理。实行全流程主动公开,多渠道同步推送案件流程信息,打造“快递物流”式的节点提醒服务,保障当事人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坚持源头治理,提升调解成效。立案团队或者驻点律师、大学生志愿者等导诉员,着力加强诉前辅导释明工作,向当事人送达诉前调解征询表、财产保全需知、送达地址确认书等,帮助其认识、评估可能的诉讼风险,引导当事人选择最优方式解决纷争。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始终,发挥特邀调解员、专职调解员、网格员等熟悉社情民意优势,积极开展诉前委派调解、诉中委托调解、专职调解员调解、审执联动调解,促进纠纷妥善化解。
(四)推进繁简分流,深化审执联动。做好案件繁简标识,对符合小额诉讼程序的,一律自动适用;对其他案件,依托诉前调解工作基础,推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参考法官旧存工作量,探索动态分案、综合排庭机制,确保团队工作高效运转。当事人申请执行的,由执行团队协同承办法官开展“执源治理”,对当事人和被执行人进行正向激励引导,对案件再行调解,加大执前环节治理力度。
(五)推进电子诉讼,科技符能增效。针对实务中买卖合同线上活动日趋活跃、电子证据数量增多等情况,开展业务培训,对在线庭审的案件选取、前期准备、庭审把控、突发应对等进行讲解,有效增强在线庭审能力,不断推进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电子送达等在线诉讼常态化。2020年以来,网上立案60件,电子送达198件。审判团队加强“微创新”,运用智能表格自动结算交易往来,推进司法专邮面单批量打印和裁判文书自动生成,不断在压缩纠纷化解时间、降低纠纷解决成本上下功夫。
三、取得的成效和成果
归口管理以来,审理买卖合同案件1611件,标的额7.15亿元(结案4.37亿元),办案周期缩短至39.26天。诉前调解487件,新收诉讼案件数同比增长16.99%%。执前调解372件。相关做法被《人民法院报》采登。承办“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福州法院买卖合同案件协同工作机制推进会”,进一步提升买卖合同案件审执质效。
四、推进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推进初期,因为保全中心和协同中心在诉讼保全方面存在工作重合及职责分工不同等情形,存在诉讼保全工作不流畅,双方对优化营商环境认知不同相互冲突等情形。针对这一难题,闽侯县人民法院林秀榕院长主持召开开闽侯法院买卖合同案件协同中心工作推进会,对协同中心的职责分工等相关事宜进行了明确,确立了以买卖合同案件协同中心为主导的职责分工体系,保障优化营商环境部署需要。
五、下一步深化改革的工作考虑
一是加强买卖合同案件中心协同中心的“协同”二字的内涵延伸,依托大学城、福州法务区等地理优势,做到多部门协同,打破行业局限,从多行业多角度分析探讨买卖合同案件协同中心的优化营商环境的进一步的破局。
二是从优化营商环境上下功夫,对常用的买卖合同中按行业类型进行归类总结,提示买卖合同类型中基于行业规范致使发生的争议焦点,避免之后出现累诉的情形发生。
三是围绕营商环境评价标准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针对影响办理买卖合同案件的时间、成本、结果要素,加强“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逐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提效,不断发挥买卖合同案件协同中心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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