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法院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召开

日期:2023-05-26 18:26 来源: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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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司法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5月23日上午,福州中院召开福州法院商事审判工作会议,通过总结回顾过去三年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探讨和统一法律适用问题,明确下阶段商事审判工作思路和任务。

会上,各基层法院汇报了近三年来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福州法院共受理一、二审商事案件122177件,涉案标的额3478亿元,受理案件数年均增长19.29%;共审结一、二审商事案件118284件,结案数年均增长18.36%。福州中院共审结商事案件数15478件,涉案标的额约2000亿元。福州法院一审商事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由2020年的108.22天压缩至49.17天,缩短54.56%;二审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由2020年的55.19天压缩至48.85天,缩短11.49%。

会议对福州中院民二庭牵头负责的各基层法院营商环境执行合同中案件质量指标与案件效率指标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就下一阶段迎接营商环境中期核验工作进行了部署,力争执行合同指标达到全省标杆。会议同时通报了2022年至今基层法院商事案件发改情况、对发回、改判的典型案例进行评析,围绕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二审出现新证据等案件发回改判原因提出整改建议。

福州中院民二庭庭长陈朝晖对在商事审判中要把握好的几个理念性问题进行阐述强调,并就审理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企民间借贷纠纷、与公司有关纠纷等商事审判重点领域亟待规范和统一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分析评述、类案总结,以进一步提升商事审判质效、促进裁判尺度统一。

分管商事审判工作的福州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苏维海指出,福州法院紧紧围绕福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依法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作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司法审判全过程,把公正与效率落到实处,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商事审判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一是持续优化福州营商环境,福州中院组织编印了《福州法院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商事审判白皮书》《福州法院买卖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并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白皮书及典型案例,全面展示了福州法院在服务保障地区营商环境发展方面的司法实践和探索。二是健全完善商事审判提质增效机制,创新买卖合同案件协同机制、强化案件繁简分流、完善科学、高效的商事案件监管机制、加强司法公开,打造“阳光审判”。三是推动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加强与企联、商会、行业协会等的协调联系,发挥商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原则,实现调、判无缝衔接,三年来推动商事案件调解、撤诉36092件,调撤率30.51%。

下一阶段,福州法院将重点抓好以下几点,进一步推动福州法院商事审判工作提速增效。一是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提升思想认识,明确商事审判与政治的密切关系,转变审判理念,依法能动履职,做好审判延伸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二是树牢“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理念,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持续抓好买卖合同案件审理,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加强建设工程类案件审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妥善审理涉及中小微企业的债务纠纷案件,缓解生存压力。三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减量。四是加强管理监督,大力提升商事审判质效。五是从严管理监督,强化商事审判队伍建设。

商事审判护航经济发展任重道远,维护公正正义使命艰巨光荣。福州法院将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公正和效率”这个主题,抓住审判工作这个“实处”,把能动司法贯穿于商事审判工作始终,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忠诚履职,为做大做优做强省会、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分管院领导,各基层人民法院分管院领导、民二庭庭长,福州中院民二庭全体成员等30余人参加了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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