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法院全市首家推出法官“一人庭审”模式

日期:2023-09-13 11:49 来源: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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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庭审中必须有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但在仓山法院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现场,却只见法官,不见书记员。

砰!现在宣布开庭……”95日上午,仓山法院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开庭。本案通过一人庭审的方式在‘e仓法全在线庭审平台进行,庭审以录音录像的方式记录庭审活动,不再另行书面记录,当事人是否同意? ”承办法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即开始一人庭审。

庭审现场只有法官一人,当事人线上参与庭审,整个庭审过程顺畅连贯、节奏紧凑,序规范,从开庭到当庭宣判仅用了10分钟,最终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在庭后,审判员通过“e仓法全域数智平台的文书生成与下载功能一键生成判决书,在20分钟内制作好判决书并通过电子送达的方式将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在传统的庭审过程中,法院与诉讼参与人发言往往要刻意放慢语速以便书记员准确记录;庭后,诉讼参与人核对、修改笔录还需花费大量时间。而在法官一人庭审模式中,当事人线上参与庭审,省来回法院的舟车劳顿,免除核对签署庭审笔录的费时费力,整个庭审从开庭到领取判决书仅用了半小时,促进庭审规范、提升审判效率的同时,为群众高效解忧,让公平正义加速到达

仓山法院借庭审方式改革契机,创新庭审模式,通过庭审录音录像代替人工笔录的无人记录庭审,大大缩短了审理时间,进一步提升了当事人的司法服务体验。下一步,仓山法院将继续在小额诉讼案件和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民商事案件中尝试适用一人庭审庭审方式,逐步推进庭审录音录像替代法庭记录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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