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鉴定,助力提升审判质效

日期:2023-12-21 15:38 来源: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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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矛盾纠纷高效化解,长乐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做深做实公正与效率主题,大力推动司法鉴定工作“阵地”前移,促进诉前调解与司法鉴定深度融合,为审判工作提速增效,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

 


某诉某财产保险公司、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长乐法院在案件诉前调解阶段,发现双方当事人对车辆维修费等赔偿金额不能达成一致,因此第一时间启动诉前鉴定程序,对车辆受损情况进行鉴定。

鉴定报告出具后,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即在法院主持下达成和解,林某顺利领到赔偿款,本案纠纷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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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诉前鉴定有哪些优势?

1.加快解纷进程。通过诉前鉴定,有助于当事人预判诉讼风险,提出合理诉讼请求,有效破解因起诉时具体损失无法确定导致前期调解工作无法进行的瓶颈,助力加快诉前调解进程,提高成功率。

2.降低诉讼成本。为确定诉讼请求,很多当事人在立案前单方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诉讼中对方当事人可能对单方委托出具的鉴定意见提出异议,导致二次鉴定。诉前申请法院委托鉴定,鉴定意见更具权威性和公正性,可适用于诉讼全流程,无需二次鉴定,有效降低诉讼成本。

3.提升审判质效。诉前鉴定统一集约化办理,有利于缩短案件审理周期,解决零星办理鉴定案件导致程序启动慢、鉴定周期长等问题。诉前调解不成功而转入诉讼的案件,也可以通过诉前鉴定意见固定无争议的事实,助力后续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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