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民宿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2-01-30 09:46 来源:鼓楼区文体旅局 来源:本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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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民宿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编制的背景

  随着鼓楼区全域旅游的推进,文旅产业链的不断延伸,民宿业将成为新兴产业。为促进全区民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该政策文件。

  二、目标任务

  提升鼓楼区民宿产业的管理水平,为鼓楼区旅游民宿规范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内容

  (一)定义与范围

  明确民宿的定义及本意见的适用范围。

  1.定义:经营者利用当地民居等相关闲置资源,经营用客房单栋建筑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经营者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

  2.范围: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朱紫坊历史文化街区和鳌峰坊特色历史文化街区

  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东到八一七路,西到通湖路,南到安泰河,北到杨桥路。

  朱紫坊历史文化街区:北至津泰路,南至圣庙路,西至南街,东至津门路;

  鳌峰坊特色历史文化街区:东至五一北路,西至津门路,南至于山北麓,北至津泰路。

  (二)民宿的基本要求

  确定了鼓楼区民宿经营场所要符合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1.要求:

  (1)民宿经营场地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符合有关房屋质量安全要求。

  (2)禁止在住宅楼、住宅小区和商业综合体的住宅部分内开展民宿经营活动。

  (3)涉及文物保护、历史建筑的,依照国家有关文物保护、历史建筑的法律、法规执行。

  2.原则:民宿的发展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安全有序、体现特色、保护生态的原则。

  (三)民宿的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

  2.民宿业主与民宿经营法定负责人合法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

  3.鼓楼区民宿申报联合核验表。

  3.拟经营场所产权证或镇街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明,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物的不得申报民宿用房。

  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5.开展食品经营相关业务的民宿经营者须办理需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6.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材料,如消防安全主管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所出具的消防安全评估报告等。

  7.申请开设民宿要提供房屋建筑质量合格证明材料,如法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房屋可靠性鉴定报告》等。

  8.标明经营场所各层出入口、内部通道、客房房号等功能区分布以及监控、消防等技防设施安装位置的平面示意图。

  (四)民宿的安全生产要求

  1.经营场地无地质灾害和其他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

  2.易发生危险的区域和设施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清晰、醒目;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和管理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3.应配备必要的防盗、应急、逃生安全设施,确保游客和从业人员人身和财产安全。

  4.应建立各类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定期演练。

  (五)民宿的食品经营要求

  1.食品来源、加工、销售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2.生活用水需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

  3.从业人员应按照要求持健康证上岗。

  四、其他

  民宿建设、装修、运营应该因地制宜,采取节能减排措施,污水统一截污纳管或自行有效处理达到有效排放。室内外装修与用材应符合环保有关规定,达到《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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