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中院到闽侯法院召开营商环境工作专题现场会
11月24日,福州中院到闽侯法院召开营商环境工作专题现场会。福州中院营商办主任、研究室主任林祥润,连江法院、罗源法院、闽清法院、永泰法院、闽侯法院分管院领导等参会。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详细了解了闽侯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听取了各部门在办理破产指标、执行合同指标以及司法与行政执法指标方面的经验做法。同时,围绕“执转破”机制、案件上诉移送天数、税费减免等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探讨交流,打通信息壁垒,以求相互借鉴,共同进步,实现优化法治化营商工作整体跃升。
闽侯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必慧分享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经验及创新做法:一是高站位,早部署。坚持全院“一盘棋”,院领导每月主持召开专题推进会,逐条分析“0分项”,细化管理,控制节点。通过成立“执转破”合议庭、买卖协同中心,践行“枫桥经验”,源头减量,多元增效,激发一体化工作效能。二是强管理,互联通。制定出台《闽侯县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运行机制(试行)》,明确牵头部门职责,通过“周通报+月研判”方式,深入分析“摇摆项”,印发《营商环境工作专刊》,形成横向强沟通,纵向多学习的良好模式。三是重督导,提质效。督察室挂图作战,负责营商办日常工作,通过“清风”系统等平台,实时监测指标数据,及时发现“异常项”,创新使用督办单,提升案件审判质效,推动一屏统揽,实现监测—预警—整改—提升治理闭环。
福州中院营商办主任、研究室主任林祥润充分肯定了闽侯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并对各级法院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提高站位,担当作为。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聚焦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群众有感,一体推进“保立审执破”工作,在执行案件和办理破产中寻找突破,以实实在在的司法举措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一流营商环境做出司法贡献。二是完善机制,推动落实。机制先行,以严的要求、细的办法、实的举措,推动营商环境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实现新发展。通过落实“一案一台账”“专人专办”等,实现指标监测管理落实到人、具体到事。三是争先创优,勇争一流。重视调查研究,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创新优化工作流程,及时总结先进做法、典型案例,对标对表先进,树立信心,坚持锻长板、补短板,以积极向上的姿态,咬定目标,敢闯敢干。
下一阶段,营商环境优化是一个永无止境的动态过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也要久久为功。闽侯法院将结合主题教育 ,继续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各类市场主体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安心经营的司法环境,切实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效能。